居住,正義了嗎?系列3之1─莊孟翰開12帖藥方

莊孟翰

要如何打造年輕人的居住正義?其實政府纔是握有最多政策籌碼的莊家,我建議,政府應提高多屋族的持有成本、逼出空屋到租屋市場上;並針對閒置公有房地予以活化,取代新建社會住宅。

針對去年8月26日無住屋者團結組織成立25週年時發動巢運的訴求,內政部迴應:部分地方政府刻正運用自有財源積極興辦社會住宅(例如臺北市政府執行中計劃有9千餘戶,新北市政府約7千戶,臺中市政府約2千餘戶,再加上現有社會住宅6,800餘戶,以及各縣市政府評估中計劃,預計10年將可達到3萬4千戶社會住);另外6萬5千戶,則採租金補貼。

此外,臺北市柯文哲也把興建大量社會住宅作爲主要住宅政策,提出8年內興建5萬戶社會住宅的政策目標。不過,當前各級政府財政困窘又無土地儲備,再加上中央與地方合作默契欠佳,想要在短期間兌現這張支票,恐難上加難。

因此,當務之急,中央應就住宅法對於社會住宅取得方式,包括:新建、利用公共建物增建、修建、修繕、改建,接受捐贈或租購民間房屋,積極研擬一套可行之因應對策。政府要盡到推動社會住宅的責任、爲年輕人打造居住正義,建議儘速朝以下12大方向規劃推動:

一.積極阻絕外來假性需求,以遏抑投機炒作,並重新檢討住宅政策。二.運用租稅手段,促使大量空屋餘屋釋出,例如大幅提高第二戶以上非自用住宅的持有稅;其次,可將43%的租賃所得必要費用,大幅提高至70%-80%,以鼓勵多屋族釋出空屋,提供出租使用。三.儘速活化閒置或低度使用的公有土地或房舍,提供社會住宅使用。四.闢建閒置國中、小學預定地爲中繼住宅或社會住宅。五.捷運共構宅應全數供作社會住宅或中繼住宅使用。六.積極推動都市更新容積獎勵回饋機制,藉以加速累積社會住宅公共基金。七.加速淡海新市鎮輕軌捷運,再結合營建署所提出淡海新市鎮二期區段徵收計劃,大量興建社會住宅,以紓解雙北市超負荷的房價壓力。八.興建地點應以雙北市爲主,其他縣市則因房價較低,應側重租金補貼與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九.中央與地方政府應密切合作,例如新北市捷運三環三線、機場捷運沿線土地,善加規劃與開發利用;其次,應加速淡水河整治,以帶動兩側水岸住宅與老舊市區的都更;一勞永逸之計,可考慮環河南北路地下化工程,以加速臺北市西區都更,並大量提供社會住宅。十.參考經濟部於2009年所推動工業區土地租金優惠措施(006688專案),即前2年免租金,第3、4年租金6折計算,第5、6年租金8折計算,期滿後如欲購置,可將所繳租金自房屋總價扣除;長期而言,可參考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CPF),結合這兩種兼具優惠與儲蓄的優點,以幫助弱勢族羣置產。十一.兼顧北中南區域均衡發展,除產業發展之外,更應積極建構六都獨立自主的生活圈,避免人口過度集中於臺北都會,衍生更多的社會問題。十二.10年內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的稅收,應全數專款推動社會住宅之用。(本文作者爲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客座教授莊孟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