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正義!民衆繳交房屋稅 過半繳交4000元以下
▲民衆繳交房屋稅,半數低於4,000元。(示意圖/取自pakutaso)
財政部發布房屋稅專題報告,報告顯示,近年受惠於稅制調整、房屋標準單價漸趨合理化及新建房屋增加,房屋稅收穫得相當挹注,惟至107年稅額在4,000元以下者仍超過半數,顯示近期房屋稅相關措施除有利提升地方政府財政自主能力、落實維護國人居住正義之外,也能兼顧多數民衆租稅負擔。
隨房屋數量增加以及103年稅制調整,房屋稅收規模穩定上升,107年前9月爲778億元,年增2.3%,以六都爲主要來源,佔比約八成;房屋稅佔地方稅收比重由102年19.7%增至106年21.5%,佔地方政府歲出、入比重亦雙雙上升至7%。
根據財政部統計,今年房屋稅額在4,000元以下的戶數,佔全國總應稅戶數5成2,較102年房屋稅制調整前僅下滑2.7個百分點,佔比仍過半,顯見房屋稅條例修正、及地方政府調高房屋標準單價後,逾半應稅戶的房屋稅仍在4000元以下,民衆的租稅負擔相對輕微。
至於今年房屋稅額在萬元以上者,雖然也較102年增加3.4個百分點,來到13.3%,但財政部強調,稅制變動導致稅額增加的對象,主要是坪數大、地段好、屋齡較輕的「豪宅」。
107年全國應稅戶數831萬戶,其中住家自住或公益出租用佔79%,因適用稅率較低,稅收貢獻僅佔38%;非自住用房屋因104年起各縣市政府採差別稅率,稅額比重漸增至107年近1成;營業用房屋由於適用較高稅率,稅籍雖佔9.6%,稅額則超過4成,爲稅收主要來源。
房屋稅制調整後,104年至107年全國自住用應稅房屋稅籍成長1.4%,六都以桃園市增5.5%最多,僅臺北市減4.3%;適用差別稅率之住家非自住用應稅房屋,全國增7萬戶,以臺北市增1.8萬戶最多,增幅達23%;近3年六都非自住房屋增率大多高於自住用房屋,尤以臺北市差距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