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了! 立院二讀中小學教師退休起支年齡爲58歲
民進黨團昨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達成協議,公立學校中小學教師的退休起支年齡,將改成58歲,而非原本教育部提的60歲。立法院臨時會28日也二讀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關於退休起支年齡的條文,確定中小學教師58歲才能領月退;其餘則將延長至65歲。
現行規定中小學教師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爲50歲,而民進黨團建議延後到58歲。國民黨立委都批評,家長都不喜歡「老老師」,且反而讓流浪教師無法得到教職;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反駁,現行教師平均54歲退休,若將起支年齡延到55歲,根本是原地踏步,且不應對老師年齡歧視。
二讀條文將中小學教師退休起支年齡訂爲58歲,但應隨平均餘命的延長與職場人口結構變化適時調整。除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外,其餘教職員自2026年起,請領年齡每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65歲爲限。
同時,教職人員退休金起支年齡明定過渡期指標數,將從現行的「75」過渡到「90」,並設計從明年的76逐年增加到2032年底的90爲止。但本條例於2018年7月1日施行,因此明年1月1日到6月30日退休生效者,仍適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不適用過渡期間指標數的76。過渡期間指標數年齡,在2026年底前退休者,須年滿50歲;在2027年後退休者,須年滿55歲。
目前已二讀之關鍵條文包含,公立學校教職員年金改革樓地板爲32160元;公立學校教職員可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累計年資,但年資採計的提繳費用需全額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