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跑車提名牌包假貴婦豪租6000萬宅 屋主大驚!名下竟無資產
▲鄭姓前法官提出詐欺告訴,2度獲得北檢不起訴處分。(圖/記者林裕豐攝)
臺北市議員洪健益的前秘書翁秉巨前妻李姵嬅,2年多前向高等法院退休的鄭姓法官承租位在信義路上的6000萬豪宅。屋主見李女出入均開跑車、手提名牌包,誤以爲她有能力負擔每個月9萬元的租金而出租,沒想到李女竟欠租58萬元。屋主強制執行時,才發現李女名下竟無資產!因此提出詐欺告訴,但經檢方二度不起訴,屋主不死心,又再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再議。
據瞭解,李女現在已與翁男離婚,但事發時,雙方婚姻仍存續中。而事發在2018年4月間,當時李女透過房屋仲介,找上已經退休的鄭姓法官。鄭姓前法官在臺北市大安區「信義京華苑」有一戶高達6000萬元的豪宅,李女表明想要承租。
鄭姓前法官看到李女出入均開着保時捷跑車,手上又不斷換不同的名牌包,還說自己從事外匯操作,應該有資力可以承租這處豪宅。因此雙方談妥後,約定租約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40日止,每月租金9萬元,簽約後,李女先付了2個月的押金及第1個月的租金,共計27萬元。
不料李女與翁男僅付了5個月租金後,就沒再付款。屋主拿着兩夫婦簽發的本票,到法院聲請本票強制執行,但法院調查後,才發現2夫婦名下竟無任何資產。屋主認爲李女一開始就打扮成貴婦,讓他陷於錯誤,誤以爲李女有能力承租豪宅,才使他租出房屋,損失2個月租金、再加上違約金,總計損失58萬元,因此對李女與翁男提出詐欺罪告訴。
檢方傳喚2夫婦到案,翁男否認犯罪,主張房屋爲前妻所承租,他們2018年10月離婚後,他就沒有住在豪宅內,他也從未見過鄭姓前法官;至於李女到案後也否認詐欺,主張自己在離婚後資力不足,無法支付租金,並非蓄意詐欺。檢方調查後,認爲2夫婦供述屬實,全案應屬於民事糾紛,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但鄭姓前法官不服,聲請再議成功後,北檢續查仍做出不起訴處分。全案又到了鄭姓前法官手中,他仍不服,已經第二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