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行」車出事誰負責? 公總:登記名下就沒有推諉空間

▲賞櫻團遊覽車國道翻覆釀33死,罹難者家屬14日前往事故現場招魂。(圖/記者孫曜樟翻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武陵賞櫻團翻覆釀33死11傷,因肇事車輛司機所屬的友力通運卻直指,車與司機都是蝶戀花旅行社來「靠行」,引發責任歸屬爭議公路總局表示,不管靠行車私下是否有另外約定的契約,車與司機就是登記在友力通運名下,就應該負起安全管理責任,沒有推諉空間

蝶戀花承辦的武陵賞櫻團13日不幸翻車,造成重大死傷,而罹難司機康育薰與車輛的責任究竟歸屬在誰?蝶戀花說,依照法規旅行社旗下不得有車跟司機,但友力則拿出契約反駁,表示4、5年前蝶戀花開始「靠行」,車是由蝶戀花購買並僱用康姓司機,無奈表示,將因此被交通部撤銷營業執照也只能「該停就停」,雙方踢皮球引來爭議。

▲賞櫻團遊覽車翻覆事件,意外引發靠行車爭議。(圖/記者柳名耕攝)

公路總局副總工程司林福山說,交通部只認定車輛跟駕駛人的公司,就他們來看,司機與車輛都是登記在友力通運名下,公司就應該負起行政及安全管理的責任,友力沒有推諉的空間。他們私下另外約定的私契約,監理單位不會介入。

另外,林福山也說,針對友力通運的查覈仍在進行中,目前已依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每日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規定開出5張違規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