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已婚師生不倫戀 不堪妻羞辱訴離判準

在臺南某私立科大任教的已婚男老師,與曾教過也已婚的女學生不倫戀,其妻發現後經常以言詞羞辱丈夫,還嚴格管控丈夫的金錢,被臺南高分院判準離婚。(本報資料照片)

在臺南某私立科大任教的已婚男老師,與曾教過也已婚的女學生髮生不倫戀,其妻發現後除經常以「狗男女」等言詞羞辱丈夫,還嚴格管控丈夫金錢,讓他3本存摺每本只剩不到1000元,兩人更常口角衝突甚至大打出手。大學老師忍無可忍訴請離婚,法官以2人都有責任,一、二審均判準離婚。

大學老師指出,他與妻子1984年結婚後,育有2名女兒。妻子懷疑他在外面與異性友人有不正常往來,常以「狗男女、小三、我也不想回收破銅爛鐵」等令人無法容忍的言詞辱罵他,還嚴格管控他的金錢,30年夫妻生活留給他的3本存簿每本不到1000元,還長期對他言語、精神及肢體暴力。

妻子則反駁,2019年丈夫與曾是學生的已婚女同事發生婚外情後,即開始對她不耐、與女同事形影不離;她還發現丈夫手寫筆記「妳永遠不懂我夜裡如何想妳痛苦的不能入眠,我不想和他分享妳的身體」。

妻子強調,丈夫從2020年9月起至2023年3月不明提領及匯款共345萬多元,遠超過生活所需的零用金,行徑可疑,才詢問對方將存摺、地契藏起來的原因,並無嚴格管控丈夫金錢。

法官勘驗雙方事證,認定丈夫在婚姻中,已持續一段長時間與女同事有逾越友誼的男女情感及互動,還對妻子有言語辱罵及肢體衝突的情形,對婚姻發生破綻的責任不輕。

至於妻子對丈夫的言詞辱罵,也已達侵害丈夫人格尊嚴,還干涉丈夫的正常工作及社交生活,足以破壞夫妻婚姻生活的互信、互愛及圓滿程度。

法官認爲,雙方婚姻出現重大破綻無回覆的希望,符合民法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最後判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