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工程師過勞死 業者判賠114萬元
桃園市李姓男子在科技公司擔任封裝製程助理工程師,因長時加班導致心肌梗塞昏厥,法院判決業者賠償其母114萬元。(賴佑維攝)
桃園市李姓男子在科技公司擔任封裝製程助理工程師,因長時加班導致心肌梗塞昏厥。桃園地院判決,認爲李在出事前1個月超時105小時、前2至6個月超時558小時。雖然業者稱李有抽菸習慣,但法院認爲過勞是主因,判業者賠李母114萬5391元,可上訴。
李母稱,擔任封裝製程助理工程師,每天晚上8時至早上8時,長時間加班。在2017年1月26日0時因心肌梗塞昏厥,3月10日死亡不治。主因就是長期過勞,加上僱主之未盡保護義務,設置緊急救治裝置之安全衛生措施、也沒聘用專業醫護人員在場及對員工施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更未通報119救護車,由員工送至醫院,因而延宕搶救時間,李男到院前已停止呼吸心跳
業者則說,李男連續3年健康檢查結果膽固醇、血壓均有異常情況,已多次建議應就診追蹤檢查,且公司距離醫院10分鐘,爲了免去等待救護車時間,爭取時效才由同仁送往醫院,且李有抽菸習慣,不能將心肌梗塞全數歸給過勞。
但法院發現,李男在事發前1個月總工時281小時9分、前6個月總工時1742小時23分,超時部分,前1個月超時105小時9分,前2至6個月超時558小時27分,平均超時93小時5分。
且李是夜班封裝製程助理工程師,主要工作爲操作封裝機臺,雖屬輕度勞力工作,但仍有搬運、上下料等需耗費勞力的工作。且醫師也到庭陳述,李雖有肥胖、高血壓、高血脂及抽菸習慣等危險因素,但主要是因長期工作及加班問題所引發心血管疾病,法院審理後,判業者賠償李母114 萬539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