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教唆泄密案 北院下午3點宣判

馬英九柯建銘自訴誹謗及教唆泄密案,臺北地院已審結,將在28日下午宣判。(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泄密案日前偵結,臺北地檢署依違反《個資》、《通保及監察法》泄密等罪將他起訴,而馬英九另遭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自訴教唆泄密及加重誹謗等罪,臺北地院已審結,將在28日下午3時宣判。

臺北地檢署14日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泄密案,臺北地院公開分案後,臺北地院訂於4月14日首次開庭;另外,馬英九遭柯建銘自訴誹謗及教唆泄密案,柯建銘指控馬英九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謀泄密,且2013年在記者會中,不實指控他涉及司法關說,歷經數個月的審理,臺北地方法院2月底辯論終結,訂於3月28日下午3時宣判。

馬英九與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2013年發生「九月政爭事件,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王金平替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卻引發泄密爭議;柯建銘向北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秘書通知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記錄涉泄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共2罪。北院2月21日開庭,雙方各說各話,最後合議庭庭末諭知本案辯論終結,訂於3月28日宣判。

此外,在總統卸任禮遇方面,根據《卸任禮遇條例》第4條規定,唯有觸犯內亂外患與貪污罪一審判決有罪者纔會停止禮遇,因此,馬英九涉教唆泄密案,即便遭判刑有罪,卸任禮遇也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