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不認罪年後開庭 彭振聲、邵琇珮認了圖利京華城先審問

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原訂本月23日傳喚3名被告行準備程序,由於柯再羈押,法官一度打算優先審理柯,但考量有把握不影響審判進度,仍決定柯文哲的準備程序在農曆年後纔開庭。

法院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承審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上月27日於裁定柯文哲等人交保後,即訂庭期排審,訂1月23日上午9時30分傳喚臺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10時15分傳喚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11時傳喚柯辦前主任李文宗。

不過,涉案的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李文宗再度羈押,柯等4人先後抗告,臺灣高等法院前天晚間裁定抗告駁回,柯等4人因此羈押禁見3月確定,押期到今年4月1日。

合議庭至今天爲止,仍決定1月23日按「原計劃」傳喚邵琇珮、彭振聲出庭,再提解李文宗問案。

邵琇珮偵查中自白犯圖利罪,檢方認爲,她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建議法官判她有期徒刑1年3月,宣告緩刑2年;彭振聲偵查中自白犯圖利罪,檢方建議判彭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農曆年後纔會出庭的柯文哲,自始未認罪,法官將柯的第一次庭期排在邵琇珮、彭振聲2名認罪被告之後。

臺北市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