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左轉「沒打方向燈」騎士撞亡 司機只賠1萬判刑1年2月
臺東死亡車禍判決出爐,客運左轉「沒打方向燈」騎士撞上身亡,司機判刑1年2月。(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東縣成功鎮中山東路、中山路交叉路口,6月初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輛客運左轉但沒打方向燈,一輛直行的機車當場撞上,陳姓騎士重傷送醫不治。客運司機民事尚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且除強制險外僅賠了1萬元,臺東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客運司機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該起車禍發生在6月4日深夜10時許,客運沿中山東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行經該路段與中山路無號誌的交岔路口處時,竟違規跨越中央分向限制線,左轉時未顯示方向燈,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貿然左轉,釀成意外。
臺東地院審理認爲,肇事司機民事尚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且除強制險保險金外僅賠了1萬元;但考量他肇事後留在現場,並向前來處理警員當場坦承爲肇事人,事後並接受裁判,符合自首規定,因此予以減刑,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客運司機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