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評丨立法保障自動駕駛汽車上路,適配人們的安全期待

自動駕駛正在加速“駛”入大家的尋常生活。近日,北京市經信局就《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徵求意見稿)》對外徵求意見,擬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用於城市公共電汽車客運、網約車、汽車租賃等城市出行服務。

其實,近幾年自動駕駛汽車的商業化試點,已在全國多座城市推開。據第一財經報道,截至2024年4月19日,無人駕駛出租車蘿蔔快跑累計爲公衆提供的自動駕駛出行服務訂單超過六百萬單。第一季度武漢全無人駕駛訂單比例已超55%,並在4月份繼續上升至70%。武漢無人駕駛訂單量的上升,以及北京擬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用於城市出行服務,可能預示着自動駕駛商業化進程,在一些城市有望率先由試點向全面推行階段邁進。這無疑是一個具有標誌性意義的時刻。

當然,任何新事物的發展在一開始可能都伴隨着疑慮。面對自動駕駛汽車正式上路“載客”,一些疑問乃至擔心也開始突顯。其中一種具有代表性的擔憂是,自動駕駛汽車在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該如何定責?這並非杞人憂天。比如近日有網友發視頻稱,蘿蔔快跑在武漢街頭與行人相撞,系車輛在綠燈亮起啓動之際,與一名闖紅燈人員發生輕微接觸。雖然公司方面稱“事故發生後我司第一時間配合警方處置,並陪同送醫檢查,經檢查無明顯外傷”,但這樣的事故在現階段,還是不免放大人們對無人駕駛的不安。

客觀說,因爲一起事故就對自動駕駛的安全性乃至發展前景產生動搖,是不必要的。事實上,要剔除的一個認知誤區是,正如汽車被髮明後所帶來的交通事故一樣,自動駕駛也不能確保可以帶來絕對的安全。其安全性,需要放在一個相對的語境下予以理性審視。比如,基於大量的測試數據,能夠證明安全程度是可控的,或者說發生事故的機率能夠優於傳統的駕駛模式,其實都可以接受。

但是,作爲一種代表着技術進步方向的“替代物”,人們對自動駕駛有更高的期待,也應該被理解。同時,測試階段的表現與實際運營可能出現的問題,往往會有差異。這提醒車企和監管部門在開啓大規模運營之前,必須要有足夠的安全冗餘考量。所以,一方面要呼籲社會對於自動駕駛的商業化運營有理性的包容,另一方面,針對社會的疑問和對安全的擔憂,從企業到監管部門也應給予充分的信息披露和相關知識普及。可以說,構建起一套與公衆良性溝通的機制,讓社會對自動駕駛樹立科學的認知,儘量減少初期的信息不對稱局面,這也是自動駕駛推廣不容忽視的配套工作。

同時,當自動駕駛開始進入正式的商業化運營階段,相關制度和法規建設也應及時跟上。比如在無人駕駛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時,如何承擔賠償責任、交通事故處理、乘客權益等關鍵細節需要明確。

不可否認,對於自動駕駛這樣的新事物,監管規範在一定時期內出現滯後,可能有着一定的必然性。但鑑於目前自動駕駛商業化運營已在逐步展開,配套的制度建設是時候跟進了。這不僅是要回應一些抽象的社會擔憂情緒,也是助力行業健康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正如北京市經信局指出的——通過立法重點解決特定區域自動駕駛汽車創新活動面臨的主要問題,在堅守安全底線的基礎上,爲L3級及以上自動駕駛汽車市場主體提供清晰、透明、可預期的制度規範。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朱昌俊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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