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國道10號上砍妻狂刺7刀 莽夫晚間聲押獲准了!

國道砍妻狂夫橋頭地院29日晚間裁定收押。(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道10號高速公路28日發生莽夫殺妻案檢方認爲51歲凶嫌劉居新涉案情節重大,有逃亡之虞,29日傍晚依殺人未遂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橋頭地院晚間9時許裁準。

警方調查,51歲劉男與38歲孫姓女子先前各有過婚姻,離異後2人才交往、結婚,但近年劉男失業,靠妻子白天擔任新娘秘書、晚上兼職當乩童扛起家計;由於夫妻年齡差距相當大,再加上劉男極易吃醋,兩人經常發生口角

▼莽夫殺妻7刀,移送時頻頻說「對不起我老婆」。(圖/記者吳奕靖攝)

28日上午10時許,劉男開着休旅車載妻子與2歲的兒子沿着國道十號行駛,夫妻又在車內爆發口角,劉男憤而持刀朝妻子狂砍7刀;孫女滿身是血,急忙跳車逃生;警方調閱監視畫面發現,孫女跳車後劉男還猛力倒車將她撞倒,接着又換檔往前開一段,打算再次倒車衝撞。孫女忍痛翻過一旁護欄逃生。

劉男向警方投,偵訊時卻突然昏厥,送醫觀察治療後,29日清醒接受警方訊問。劉男供稱,他當時開車要去六龜醫生,但因太晚掛號,加上妻子碎念,纔會一時情緒失控。至於妻子背上10cm的鐵條,劉男則聲稱並不是他用來攻擊妻子的;他還聲稱,之所以倒車是要保護妻子不被車撞,沒想到反撞上妻子。警方晚間依殺人罪嫌將劉男送辦。橋頭地檢署訊後認定他涉嫌殺人未遂、傷害、強制等,病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晚間聲押獲准。

孫女案發後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經初步檢傷,發現其胸口左肩、右前臂、左手指、右手虎口處共有7處刀傷,且鐵條還深入後背,需要動手術取出,所幸經治療後暫無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