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臺28條樓市支持措施 推行“以舊換新”

新京報貝殼財經 1月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措施》,涉及加強用地管理、支持住房消費、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優化預(銷)售管理、提升房地產開發品質、強化要素保障、其他等7個方面,提出28條措施,多措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在加強用地管理方面,《措施》提出合理調控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商品住宅庫存去化週期超36個月的縣(市)區,暫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商品住宅庫存去化週期在18個月(不含)-36個月之間的縣(市)區,按“盤活多少、供應多少”的原則,確定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面積;妥善處置閒置存量土地,對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應、目前尚未開發或已開工未竣工的房地產用地,通過鼓勵企業優化開發、促進市場流通轉讓、支持政府收回收購等方式妥善處置。

同時,在支持住房消費方面,《措施》提出落實國家有關工作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調整爲15%;積極推行“以舊換新”,支持行業協會、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銀行建立住房“以舊換新”的全鏈條合作機制。

此外,在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方面,《措施》加大推進以購代建、房票安置力度;利用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利用存量商業辦公用房發展樓宇經濟、拓展工業發展空間、發展托育和養老服務、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利用存量非住宅商品房滿足各類用房需求;鼓勵發展公寓式酒店和服務型公寓。

編輯 寇德娜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