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當包租公 金管會推新版REIT

新舊REIT比一比

人人都可當包租公金管會12日宣佈,將開放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可採基金架構發行,管理模式更靈活、可接受關係人交易及有不動產優先購買權,還可借款買不動產,增加投報率,投資國外不動產最高上限擬開放到100%,若以日本新加坡香港經驗規模至少有新臺幣1~2兆元,讓投資人有新的固定收益商品,亦有助臺灣總體經濟發展

證期局將修正投資信託證券投資顧問法」,增加具不動產管理經驗的機構,可擔任不動產投信股東,且佔第一次發行股市不低於50%,不動產投資最低資本額2億元,要求設獨董及審計委員,且要有一定比率投資在穩定收入的不動產,由發起人等提供「收益支持」。

簡單來說,新的REIT會比信託架構靈活,不動產管理及基金髮行者角色合一,若要追加募集將可簡化程序,不必像現在要等同新設基金,所有流程重新來過,且基金可借款40%,以槓桿投資拉高投報率,且增加關係人交易,如大股東是建商壽險公司,要出售同類不動產時,REIT有優先購買權。

金管會表示,法案要預告60天,再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預計2022年下半年纔會有臺灣第一檔基金REIT出現。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強調,這次開放的新式REIT,會限制投資素地上限,公募型不得逾基金規模15%、私募不得逾40%,不會是住宅型基金,也不會炒高房價、不是靠買賣不動產獲利,而是投資開發商大樓商場飯店高齡化住宅、銀髮照護機構等,收取穩定租金收益,有助提升商圈繁榮。

現行REIT是依銀行主管的不動產證券化條列,採銀行信託架構發行,由銀行擔任受託及管理機構,委外給不動產建經公司,進行不動產買賣及管理,投資決策及增加規模、借款等相對困難,多年來不斷被清算下市,目前只剩七檔,多是壽險公司爲創始機構拿出旗下不動產的REIT,現存規模968.8億元。

全球交易較活絡的REIT都是採基金模式發行,如日本至少有公募63檔REIT,規模約新臺幣2.98兆元;新加坡亦有45檔公募REIT,規模新臺幣2.3兆元;香港有11檔公募REIT規模新臺幣1.09兆元。即REIT若採基金模式,資金動能極龐大,有助活絡資本市場及不動產市場,更可將資金導入相關開發及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