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跑票3綠委懲處案 中評會決定年後再議
萊豬案去年表決時,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左起)、江永昌、林淑芬多次棄權未投票,遭認定「跑票」。(本報資料照)
民進黨團去年在立法院強力通過萊豬案,綠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等3人跑票,黨團決定停權3年並送交黨中央裁處。民進黨中評會今天討論此案,中評會主委康裕成會後表示,由於程序問題加上當事人都未到場,今天沒有結論,將請黨團重新發文,年後再來處理。
林淑芬等人去年未依民進黨黨團決議投票,黨團決定停權3年,裁罰3萬元,並依「黨團組織規程」送交中央黨部當作提名參考,民進黨中常會將此案交付中評會處理。
針對有人質疑「一罪不兩罰」,中評會主委康裕成表示,之前黨團大會處理的是針對其「黨團」權利部分予以停權3年的處份;中評會將處理的是此3人「黨員」權利的部分,沒有一罪二罰的問題。在移送程序上,以過去案例而言基本上包含立法院黨團、中常會、中執會均有移送權。
身爲中評委的新北市議員張志豪在開會前,替3位立委請命,認爲3位立委若被開除或停權3年不等的命運,對一生爲黨征戰的立委而言無異是宣判了政治死刑,呼籲「請給3位跑票立委有改進機會和空間」。
另一中評委立委林宜瑾則表示,3人破壞政黨團結,但若要停權3年,他們2024年將無法代表民進黨參加選舉,民進黨恐會丟掉這3席立委;若停權2年,「某人」可能就不能選縣長了,必須權衡大局不能單純用違紀來看。但因3人是累犯,該如何處置讓他們下次不再犯,應該是一個比較周全的方式。
劉建國被雲林地方視爲民進黨未來雲林縣長最可能的接班人,黨內人士表示,若是民進黨中評會確認停權,無論是2年還是3年,都將對立委甚至縣市長選舉造成嚴重影響,畢竟劉建國在雲林山線地區長期的經營獲得地方極大好評,林淑芬和江永昌在地方上的實力也很難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