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領移工符合3條件可申請永久居留

目前家事移工在臺最長年限爲14年、廠工等則是12年,年資期滿就必須回國,爲了拚留才,勞動部明天將在行政院會報告「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勞動部指出,許多移工在臺工作久了之後經驗老練,爲留用人才,因此設計「中階技術人力」方案,研擬針對在臺長期服務6年、有技術、薪資門檻達一定水準的移工,經僱主申請可成爲中階技術人力,滿5年後可申請在臺永久居留。

根據勞動部初步規劃,取得「中階技術人力」者,仍要有僱主的聘僱許可才能在臺灣工作,並不等於已經成爲「移民」;聘僱許可是3年要申請一次,若在成爲中階技術人力後未能獲得僱主聘僱,期滿仍要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