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提增訂「藐視國會罪」 白黨團:強化監督能量方向一致

民衆黨立院黨團5日召開「司法改革2.0第二波法案 妨害司法公正罪、棄保潛逃罪」記者會。(楊亞璇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增訂「藐視國會罪」,若行政官員在接受立委質詢時虛僞陳述或反質詢,最高可處一年有期徒刑,民衆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說,相信想強化監督能量,這方向上是一致的,只是說具體條文設計上,怎麼符合目前憲政體制,這當然需要經過近一步細緻的討論,大家還可以集思廣益交換意見。

民衆黨立院黨團5日召開「司法改革2.0第二波法案 妨害司法公正罪、棄保潛逃罪」記者會,針對藍營提出「藐視國會罪」,黃國昌表示,的確在外國立法上,藐視國會罪不是什麼新鮮法律,從美國、德國、英國、法國其實都有類似的,在國會面前做虛僞陳述要有刑事懲罰相關規定。

他說,針對國民黨所提的法條,他還沒看到細部具體文字,相信想強化監督能量,這方向上是一致的,符合大多數人民期待,只是說具體條文設計上,怎麼符合目前憲政體制,這當然需要經過近一步細緻的討論,大家還可以集思廣益交換意見。

對於國民黨委員質詢也被質疑不夠專業,黃國昌說,質詢夠不夠專業這件事情,我想現在都有ivod,每個人都可以在上面檢驗每個立委是否有理有據、是不是符合法律規定,其實大家也可以看看,立委要接受檢驗,行政官員也要接受檢驗。

黃國昌指出,自己昨天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司法院秘書長,就頓時陷入非常錯亂狀態,「他有任何法學專業嗎?怎麼會回答一些基本問題都回答不出來?對司法院業務都不熟,甚至連刑事訴訟法基本規定都不清楚,我相信全國法律人跟法律系學生看到昨天司法院秘書長的表現,大家應該會覺得錯愕,到底是誰沒有專業。

他認爲,立委進行監督的時候,必須要接受監督、社會批評,行政官員也是一樣,如果行政官員連基本問題都實問虛答,問A答B,甚至連自己業務跟基本法律規定都搞不清楚狀況,我想民進黨作爲一個執政黨政府,負責任方法應該是重新檢討官員適任性,相信是絕大多數臺灣人民期待。

另外,國民黨提出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但不少藍委擔心有違憲疑慮,對此,黃國昌說,總統接受立委邀請,可以到立院裡面進行國情報告,在憲法增修條文中有明文規定,目前立院職權行使法也有相關規定,總統應邀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這沒問題,至於說在法律層次上,總統來立院進行國情報告後,進一步更具體、更細緻安排,應該怎麼樣制定這件事情,民衆黨團有提出修法版本。

黃國昌說,怎麼樣在條文裡面做更好,符合憲政體制、符合全民期待,也呼應總統當選人賴清德有意要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這樣的表示,相信就法條內部細緻的討論,接下來都非常樂意與國民黨委員交換意見。他強調,最重要的事情是,完成國會改革,迴應社會期待,這是大家共同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