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推國密法修法 綠營:不要為開放而開放 為解密而解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記者林縉明/攝影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徐巧芯提出「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草案」,希望將一般公務機密文書法制化,避免行政單位濫用行政規則延長解密時程,徐版規定解密時間不得逾3年、羅版爲不得逾5年。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機密解密年限是保護避免被不當揭露,影響政府施政,國民黨不要爲開放而開放,爲解密而解密,應該要通盤考量。

國家機密依法可分爲絕對機密、極機密、機密,保密期限分別爲不得逾30年、20年、10年。一般公務機密文書僅有「密」等級,現行各公務機關均得依文書處理手冊及相關法令,自行覈定機密,且無保密年限的限制規定,解密與否均由機關自行決定。前總統蔡英文執政時期有不少爭議案件待釐清,卻都列爲「機密」以上,解密年限卻動輒超過10年以上,甚至達到30年之久,在野質疑規避監督。

羅智強表示,一般公務機密文書的法源僅爲行政規則,保密期限卻能列到與「絕對機密」的國家機密相同,達30年之久,於法理不符。更甚者,若屬重新覈定者,其前後保密期限竟能超過卅年,顯然企圖以行政規則規避國密法保密期限及延長時應經立院同意的規定,爲避免這些情況,提案增訂保密期限規定,以法律層級明定一般公務機密的定義,除有法律理由外,保密期不得超過5年。

徐巧芯表示,上一屆就曾有立委提出相關修法,當時有立委發現,行政院爲了不要讓立委問政,很多一般公文書都列密等,以近期發生的駐美代表俞大㵢事件來講,沙發多少錢、咖啡機多少錢,外交部都列爲密等,不讓大家問,知道的人也不能說,這個有道理嗎?爲什麼要把這些資訊列爲密等?希望修法把非國家機密保護法所規定的一般文書保密期限訂爲3年。

吳思瑤說,國家機密有分等級,如何在保密跟公開透明中取得平衡,一定要認真思考;國家機密解密年限是保護避免被不當揭露,影響政府施政,國民黨應該要好好了解國家機密分級跟保密基本運作,思考提前解密是否影響國家安全跟運作,國民黨不要爲開放而開放,爲解密而解密,應該要通盤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