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房東帶女大生看屋後小酌 灌醉她硬上2次下場慘
狼房東帶女大生看屋後小酌,灌醉她硬上2次下場慘。(中時資料庫)
一名許姓房東在租屋網上看到一名女大學生想要租屋,於是趁着帶女大生前往看屋時,好意找女生在屋內喝酒,但女方不勝酒力泥醉,許男在兩個小時內便進行性侵害2次,女方因此崩潰告訴母親,還泣訴自己快活不下去,母親憤而帶女兒去報案,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將許男判刑3年10個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許男於民國108 年7月透過租屋網站結識A姓女大生,因女大生想要租屋,於是帶她前往租屋處看房間,雙方事後在屋內聊天、飲用威士忌酒,但A女卻因當場酒醉,遭許男連續兩次性侵害。
女方醒來後發現許男躺在一旁,立刻責問是否有對她亂來,後來感覺到有異狀,於是離開現場前往醫院驗傷,發現真的已經遭受侵害。女方得知後幾乎崩潰,立刻傳送簡訊給許男表示,「我喝醉的時候你有對我怎麼樣嗎?」、「我不喜歡被欺騙的感覺,你可以跟我說實話,可以說,喔我只是因爲你醉了,所以不是故意的,只是一時的衝動,還有我也希望你能解釋爲什麼我會撞成這樣,我信任你,你卻將我對你的信任任意踐踏」、「再問你一個正經的問題,請問你有沒有流精液進去」、「如果可以我想知道事發經過」、「至少有個解釋也好」、「你到底都做了什麼」、「我信任你,你卻這樣對我」、「到底有沒有流進去」、「講清楚就好」等訊息給許男。
但許男卻相應不理,女方自覺羞愧下,透過LINE傳送「我覺得我好像快活不下去」、「我發生了一些事」、「我可能快被這絕望的感覺吞噬了」等訊息給母親,母親得知後立刻帶女兒前往警局報案。
許男辯稱,當天確實有與A女發生關係,是因爲A女喝完酒後去上廁所,在廁所時間太久了,所以就去廁所查看,發現她下半身脫光衣褲在地板上睡着了,於是就將她擡到牀上,這時A女就醒來一直叫他寶貝,還要他抱她,並起身爬到身上磨蹭,他受不了就主動脫女方衣褲後發生關係。
許男也表示,第2 次約在第1 次發生後2 小時,當時女方和他都躺在牀上,他本來要拿手機在看影片,但女方忽然又靠過來叫他寶貝要討抱,他當時並未理會,但女方又爬到身上磨蹭,自己主動發生關係。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許男供詞反覆,趁女方因酒醉無意識之際,侵害女方之性自主決定權,對告訴人身心造成相當程度之影響,且未與女方達成和解,判刑3年10個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