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娘與小鮮肉店內激情全都錄 人夫看完竟約3人行

一名人妻丈夫開的手機店內與小王激戰,遭監視器全都錄,丈夫提告求償,人妻爆料丈夫曾提議約3人行性愛。(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年輕人家家化名),與小她10歲的男子小潘(化名),竟大膽在丈夫經營的手機店內上演激情戲碼,丈夫檢視監視畫面發現妻子姦情,向兩人提告求償260萬。但家家與小潘卻爆料指,丈夫知道她外遇後,還同意兩人約會電影、甚至提議3P性愛。臺南地院法官認爲,人夫同意讓不相識男子與妻子外出約會看電影,顯示他對夫妻間忠誠義務要求,較一般人薄弱,判家家與小潘只需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家家的丈夫指控,小潘明知家家是他妻子,兩人竟於2019年4月某日凌晨在他的店裡發生性關係,他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因此提告,要求兩人連帶賠償260萬元慰撫金。

小潘辯稱,與家家相識之初,她自稱已離婚,還說丈夫與婆婆是她的「表哥阿姨」,離婚後帶2個孩子與阿姨、表哥同住。之後又改說人夫是她前夫、不是表哥,後又說與人夫在協議離婚階段,是家家隱瞞真實婚姻狀況

而家家則爆料,丈夫在看過監視錄影後,仍同意她與小潘外出約會單獨吃飯看電影,還要她約小潘進行3P性愛。。

臺南地院審理認爲,無法證明人夫有提出3P邀約,但他在看過妻子與陌生男子性愛影像後,仍同意兩人外出約會,且一起幫小潘慶生,顯示其主觀價值對於夫妻間忠誠義務的要求較一般人薄弱,判家家與小王僅需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