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偷情人妻「辦公室當砲房」 詭辯:只是同事 要賠40萬
一名已婚女子與老闆不倫戀,其丈夫怒告老闆侵害配偶權,求償60萬元。(示意圖/Shuttersock)
高雄一名已婚女子偷情公司老闆,兩人互傳曖昧簡訊寫道「早安啊寶貝」、「親親」、「嗯嘛嗯嘛」等語,氣得丈夫怒告老闆侵害配偶權。橋頭地院審結,判老闆要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於2011年與妻子結婚,婚後育有2子女,但妻子卻跟公司老闆偷情,兩人經常以通訊軟體LINE互傳簡訊,去年10月間的訊息曾提及「早安啊寶貝」、「寶貝我到家囉」、「有沒有想我啊」、「親親」、「嗯嘛嗯嘛」等肉麻對話。
人夫表示,去年拿着曖昧訊息與妻子對質,妻子則坦承與公司老闆曖昧,每個月1次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爲等,認爲男老闆對於自身行爲始終無悔意,也無視他的精神痛苦,故提告向其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該公司老闆以書面迴應,與女方僅是同事關係,人夫所指稱的對話紀錄僅是他對同事表達關心,無不良動機,更無侵權的行動,他否認有與女方發生不正當關係。
橋頭地院法官勘驗人妻證詞,認定人夫所指與證據符合,公司老闆僅是以空話否認,難以採信說詞,酌情後判老闆須賠償40萬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