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性侵我」2員工裝針孔蒐證

高雄地檢署外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廿六歲蘇姓男子在高雄經營工作室,去年八月,一名女員工在店內打掃環境,蘇藉故要她店家後方的倉庫搬東西,乘機在倉庫性侵得逞,她遭侵犯後心情大受影響,另名女員工查覺異狀交談關心,發現兩人都遭蘇性侵及猥褻。

因兩女有經濟壓力,蘇以工作要脅,其中一女被逼籤提早離職要賠償廿萬元的合約,他也以阻撓與男友交往要脅,兩女選擇隱忍,在蘇的工作室繼續工作。

但蘇持續性侵及猥褻,兩女決定在店內裝針孔攝影機蒐證,後來拍下蘇侵犯過程,由家人陪同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