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車汰換補助 延長兩年

爲加速淘汰老舊車輛,環境部昨(9)日預告修正「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延長補助兩年至2026年底,同時擴大汰換樣態,未來可跨車種選擇,亦即老舊機車可汰換成電動車、老舊汽柴油車可汰換成電動機車。

這項補助辦法主要規範機車、小客貨車及大客貨車各車種汰舊換電動或低污染車輛後,將其減量效益歸屬環境部,可獲得補助資格。依規定,汰換老舊機車可獲補助1,000元、汽柴油小客貨車補助2,000元、柴油大客貨車與遊覽車補助3萬。

此次也新增「以氫氣作爲能源補充方式之電動大客車」爲汰舊換新標的;現有補助申請期限延長兩年至2026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