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涉買票160人 彰化議員施嘉華撇清喊冤
▲彰化縣第三選區縣議員施嘉華的父親涉操盤賄選,檢方提起公訴。(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2018年大選,彰化縣議員第三選區當選人施嘉華的父親涉嫌拿現金給杜姓大樁腳,再透過同是杜姓與陳姓2名小椿腳以500元向選民現金買票,涉案的人數多達160人,檢方30日全案偵查終結,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刑法投票受賄等罪嫌,將施父等52人提起公訴,64人則爲緩起訴處分。
檢警當時在施父住處查扣寫高票當選及贊助者名字等文字的袋子,共有31萬多元現金,施父供稱,都是他人贊助的,纔有不同的袋子,準備等到選後退還給贊助人,但檢方不採信,將施父帶回,檢察官偵訊後以串供、滅證之虞聲押,去年11月10日晚間10時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彰化縣第三選區施姓縣議員候選人的父親涉操盤賄選,檢察官餘建國搜索現場,並查扣證物。
施嘉華母親曾任線西鄉民代表會主席,雖然施嘉華首度參選,家族政治背景歷練豐富,因此施父便到和美鎮嘉寶裡找55歲杜姓大樁腳幫忙,杜再找51歲陳姓、53歲杜姓男子當下線,向每位認識的選民以500元買票。
檢方起訴指出,施父爲讓兒子可以當選,選舉前佯稱發放工作費名義、實爲以現金買票方式進行賄選,施父僱用村、鄰長髮送競選總部成立邀請函,請他們轉發邀請卡給鄰內各戶,不論有沒有完成工作,都交付5仟元賄款給選區內的村長,再由村長各發放1000元賄款給選區99名鄰長。
施父也假藉發放500元工作費,實際上選民只要簽署工作費領據即可領取現金賄款,而交付30萬元賄款給他的樁腳輾轉交付給18戶選民。
施嘉華去年高票當選縣議員,彰化地檢署也在2018年12月底於法定期限內對他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施嘉華出面喊冤,指出該案件與他無關,他認爲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相信審理後會還給他清白,相關程序已經交由律師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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