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全國統一大市場 建設的四大核心關係

張銳

立足於《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市場意見》),國家發改委日前正式發佈了《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以下簡稱《市場指引》)。前者側重目標導向,後者明確路徑依賴;前者注重內容設置,後者關注方法描述;前者展開宏觀佈局,後者構造微觀支撐。二者前後高度呼應,緊密搭配,同時協同共振,聯袂烘托出了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過程中四大值得重點關注的核心關係。

首先是破與立的關係。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首先必須制度與規則創建先行,其中既要廢止那些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也需破除傳統利益框架,比如封閉小市場與自我小循環,更要及時進行新的制度設計,也就是《市場意見》與《市場指引》共同強調的“破立並舉”。“破”是對舊有與頑固勢力的挑戰,因此需要強大的膽量與勇氣,“立”是對動態目標和未知探索的保駕護航,自然需要足夠的定力與智慧;“破”是以問題爲導向,重在清除掉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卡位與堵點,“立”是以創新爲指引,重在構造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基石與支點。

破立並舉在方法與時序選擇上包含着邊破邊立、先破後立以及先立後破的不同行爲遞進節奏。對於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以及侵害經營主體產權等做法,只能選擇先破後立或邊破邊立,否則問題拖得太久,只會加重企業利益的損傷程度,以及增加統一市場建設的難度風險;而對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事項縮減以及社會信用制度構建等問題,只能採取先立後破。無論是先破後立還是邊破邊立,應當防止制度規則與標準規範出現“真空”,必須儘可能審慎而全面地作出過渡性政策安排。

其次是大市場與強市場關係。目前我國是全世界唯一擁有聯合國產業分類中所列全部工業門類的國家,製造業產值連續14年居全球首位,同時農業GDP穩居世界第一,農業產業化程度排在世界前列,而作爲國民經濟的第一大產業,我國服務業體系也非常龐大而健全,並且我國擁有14億多人口、全球最大的中等收入羣體。因此,無論是從供給端還是需求端觀察,我國都可謂是全球超大規模市場。

大市場是強市場的基礎,而邁向強市場的過程既是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的過程,也是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的過程,更是建成高水平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以及商品和服務市場的過程,同時也是市場監管走向公平統一的過程。在強市場格局下,市場表現出鮮明的一體性、開放性、競爭性與有序性特徵,對內可實現國民經濟供給與需求在更高層次與水平上的動態均衡,對外則與國際市場更暢通地循環與聯動,且國內外市場規則和標準有機融通,國內統一大市場由此迸發出匯聚海外中高端商品與要素資源的強大引力。

再次是有效市場與有爲政府關係。與從強調速度趕超型增長轉變爲注重效率與創新的高質量增長相適配,經濟核心驅動也應從政府牽引力升級爲市場決定力,統一大市場構建首先要讓市場成爲一個高度有效市場,不僅市場對資源配置起着決定性作用,而且資源配置全過程能夠在通達順暢的狀態中實現,更不會因各種“小循環”與“內循環”發生扭曲與錯配。與此同時,市場也會出現失靈現象,政府的角色與功能因此不能缺位。

統一大市場背景下的有效政府應當是能夠實現自我高度認知、清晰界定行爲邊界且可以自覺約束自身行爲的政府;不僅如此,有效政府應當是善於自我革命的政府,按照市場需要轉變管理職能,最終增大與優化服務供給;更重要的是,無論執法行政,還是監管糾偏,有效政府應當是嚴格遵從市場規則,而不是仰仗自身權威的政府。唯有如此,全國統一大市場方能在“放得活”與“管得住”中不斷壯大與成熟。

最後是統一性與區域性關係。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僅需要政策的統一性與規則的一致性,更需要執行的協同性,這就要求在切實維護頂層設計方案權威的基礎上,創建相應的政策執行監督機構,並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地區的政策落地與實施效果進行獎懲。與此同時,受到市場規模、結構以及地理空間、環境與機制的影響,在具體時間和步驟上,統一大市場建設在全國各地不可能整齊劃一地推進,像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以及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長江中游城市羣等區域,可優先開展區域市場一體化建設工作,同時其他地方也可以在區域範圍內創建一體化市場建設的示範區。

示範與試點的重點並不在於統一市場的面積大小上,而在於統一市場的結構優化尤其是技術性效用價值的外溢上,即區域範圍內所提煉出的成果經驗具有可複製性與可輻射性,包括如何破除區域壁壘、如何推進行政執法標準與司法裁判標準的銜接、如何保護市場主體的合法產權利益、如何嚴格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如何整合“互聯網+監管”系統與“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系統,以及如何暢通異地、異店退換貨通道等,都可以從實用技術層面探索出可資借鑑與推廣的模式、方法與機制。

本版專欄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