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罷免同意票須高於當選票數 李進勇:不合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排審選罷法修正草案。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說,罷免同意票要高於選舉得票數,這點要審慎考量,因候選人數、當選人數、投票率都不同,把基礎不同的兩個數字做比較並不合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徐欣瑩今天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有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案增訂「罷免同意票須超過被罷免者當選票數」條款,引發討論。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發出甲級動員,清晨4時30分左右,就在會議室外集結,並順利進入會議室、搶先坐上主席臺,擬全力阻止修法。
李進勇會前受訪時表示,罷免是憲法保障的公民參政權,任何有關罷免門檻的設定,都要考量是否能保障參政權;若要附上身分證影本,這牽涉個資保障,且詐騙嚴重,一般民衆是否擔心個資外泄而不願參加連署,必須考量。
李進勇指出,至於罷免同意票要高於選舉時得票數,這點更要審慎考量,從選舉投票到罷免投票至少要經過一年半以上,人、事都有很多變化;用一年半以前投票時的民意,要改變、壓制一年半以後罷免時的民意,這樣的基礎是否穩當,實在很有問題。
李進勇說,選舉投票跟罷免投票,不管是候選人數、當選人數,就投票率來講基礎都不同,把基礎不同的兩個數字擺在一起做比較,這也是不合理的,因此希望要審慎考量、要有更多對話。
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表示,內政委員會前陣子舉行公聽會時,學者專家、黨團代表對選罷法修正,都很難達到共識;在社會還沒凝聚共識前,希望維持現狀,憲法保障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公民權,最好不要再有政黨競爭,或在其他個別狀況下提出修正案。
劉世芳說,未達共識前就修法,會有三個不利的條件,第一,罷免連署條件如果加高,會喪失人民提出罷免權意願;第二,罷免門檻提高的話,不利於公民行使罷免權;第三,社會沒共識前,會加高不同政黨的緊張,因此維持選罷法現狀是上策。
劉世芳表示,連署過程中若有任何差錯,選務機關按現行體制就可以偵錯、處理錯假連署;如果要附上身分證影本,以現在個資、資安越來越複雜情況下,會降低民衆提出罷免連署的意願。
劉世芳說,當兩方對於罷免連署及門檻的加嚴無法達成共識,只會加劇政黨競爭,或是社團與公民不服從的抵抗會升高,這對社會要祈求安定、加強經濟發展,反而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