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25分內打10通電話…就是不救人!算「肇事逃逸」最重僅判7年
臺鐵408次太魯閣號因一輛滑落邊坡的工程車,釀49死、218傷慘劇。花蓮地檢署今(16日)偵結全案,將目前遭羈押禁見的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逃逸、肇事逃逸罪嫌起訴,至於外籍移工「阿好」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其中,花檢稍早提到,李義祥事發後於25分鐘內,撥打10通電話,但通聯紀錄顯示無撥打119紀錄,此部分屬未依照標準作業流程,故構成肇事逃逸。
▲花蓮地檢署公佈太魯閣號案李義祥的通聯紀錄。(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提到,檢方事後有找到李義祥的手機,並調查案發之後李的通聯對象是誰,亦取得李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針對其通聯情形一一查證、分析,而查證結果後發現,案發後李義祥並未依照標準作業流程,撥打緊急聯絡電話,亦沒有撥打119報警、叫救護車,故認定李沒有及時作防護工作,行爲已經構成肇事逃逸。
從記者會簡報內容亦能見到,事故發生時間爲2日上午9時28分,而李義祥自9時29分至9時54分期間,分別撥打電話給監工「黑猴」林長清、花蓮工務段主任熊德育等人,另外,李義祥自9時34分至10時24分,還接續使用LINE傳送過五通訊息,而紀錄卻未見到任何110、119等通報電話。
對此,肇事逃逸罪部分,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任檢察官周芳怡說明最新進度。(圖/記者黃彥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