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花東快特別條例全案保留送協商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由於朝野立委在逐條審查時,針對每一條條文都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由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所提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根據交通部送達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基於憲政分際,充分尊重行政權完整性,不宜擅爲增加預算支出,本條例確有窒礙難行之處,致無法推動。
列席備詢的交通部長王國材也表示,過去所有的個案計劃,都是經過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環評及最後覈定,再以分年計劃提到立法院,逐年完成。如果現在要用特別條例直接確定建設經費規模,這個程序跟過去不一樣,如果每個個案計劃都走特別條例,交通部會有100多個特別條例。
王國材指出,交通部對於花東的建設會持續進行,現在花東快可行性評估也在進行中,希望8月報告出爐,後續綜合規劃跟環評,用特別條例跟現在方式不同。
朝野立委在質詢時,主要也都是針對草案是否有違憲之虞,進行討論。以傅崐萁爲首的國民黨立委認爲,這是法律案,並非預算案,不受憲法規定的限制,行政機關有意見應聲請釋憲,且民進黨立委過去也曾提出經費達新臺幣500億元的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而民進黨立委的立場則基本上與交通部一致。
會議在完成詢答後,進入逐條審查的階段,「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共11條條文,每一條條文,朝野立委均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全案保留出委員會,交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