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NCC組織法修正草案 全案保留送協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聯席會議今天初審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NCC委員提名是否依國會政黨比例任命等條文,藍白挾人數優勢,通過停止討論並保留協商的動議,因此全數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併案審查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洪孟楷、翁曉玲分別所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第8條、第10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陳耀祥等人列席說明,並備質詢。
修法草案重點包括,NCC委員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後不分屆次,由行政院及政黨按專長領域各推薦7名,其中政黨應依其在立法院所佔席次比例分配名額等。
大體討論階段,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重申這次國民黨立委的修法版本都是違憲。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說,大法官已宣告依政黨比例產生NCC委員違憲,而且現在的制度不是民進黨設計,而是2011年由國民黨佔多數的立法院通過。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這些修法版本具針對性,政治目的大於專業需求,政治分贓、無限擴權,過去經過大法官釋憲下已經違憲的修法還要再搞一次,這些修法版本都是惡法。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到,原來的NCC組織設計可能沒那麼糟,但在2016年總統蔡英文執政後的NCC,越來越走樣,這也是爲何要參考西方國家更好的獨立機關設計,必須要引入國會力量,平衡越來越走偏的NCC。
逐條審查階段,藍綠立委吵成一團。吳思瑤說,要逐條討論,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主張,如果有意見就保留協商,而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人先後提案,希望第4條、第8條、第10條停止討論並交付協商,柯建銘等人則數次提案,希望延長開會時間到今晚12時等。
不管是舉手表決還是點名表決,民進黨在場立委人數均不敵國民黨與臺灣民衆黨,均敗陣,最終這3個條文都保留,本案須交黨團協商。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說,還沒有逐條討論就停止討論,如同還沒有受孕就墮胎,太離譜了。
另外,羅智強等人提出附帶決議,內容包括爲維護機關獨立性與公信力,要求今年7月任期屆滿的原任NCC委員,應比照陳耀祥公開宣示,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續任外,若行政院於原任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依規定提任時,也不再接受延任,主動辭職以示負責。
柯建銘、吳思瑤等人反對,也說這是離譜的附帶決議,怎麼可以逼別人辭職,但在表決時,藍白挾人數優勢下通過。隨後,民進黨立委順勢提案,希望委員會將此附帶決議廣印百萬份,廣爲宣傳,但此提案在散會前並未處理。
此外,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發佈新聞稿指出,嚴厲譴責NCC淪爲民進黨附隨組織,並指陳耀祥赴立法院備詢,身爲獨立機關首長,早上委員會開會前居然先至民進黨團辦公室與民進黨團「密室溝通、協商」,其獨立機關的獨立性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