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朝野無異議准許延押蘇震清、廖國棟 北院將裁定
立法院准許延押立委蘇震清(中)、廖國棟,臺北地院收到函文後將盡快裁定。(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污案,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委廖國棟羈押期21日屆滿,合議庭3日提訊2人調查,認有延押必要,8日透過司法院轉函立院請求同意延押。立院今(18)日上午在朝野無異議下許可,北院表示,待接獲立院回函,將立刻作出裁定。
北檢起訴指控蘇震清、廖國棟及陳超明分別收賄2580萬元、790萬元、100萬元,移審北院時,合議庭認3人涉犯貪污罪嫌疑重大,且具豐沛人脈與資力,有逃亡之虞,可能勾串共犯及證人,裁定3人羈押禁見,至本月21日屆滿。
因陳超明不爭執檢方起訴事證的證據能力,且涉案情節相對單純,相關證據、證人已於4日調查完畢,檢方認爲羈押原因已消滅,不堅持續押,合議庭同日裁定陳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海、出境,每週2須至派出所報到。
蘇、廖部分,因有證據、證人待調查,羈押原因仍在,合議庭認爲有延押必要,考量上次「先裁定羈押」、「暫押候審室」、「後徵詢立院」程序,遭辯護律師質疑違法限制被告人身自由,合議庭這次在裁定前先透過司法院轉函請求立院許可,避免再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