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蘇打侯?北市認定大羣館違規 羅智強:柯文哲遞投名狀

侯友宜。(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都發局3日公佈文大宿舍案公佈現勘結果,認定大羣館作寄宿住宅使用違規限期2個月改善,對此,侯友宜競選辦公室發出聲明怒嗆柯市府解釋反覆、到了選舉就矛盾,總統府前副秘書長、臺北市大安山區議員參選人羅智強也酸,這次的結果是臺北市長柯文哲「聯蘇打侯」的投名狀

侯友宜太太任美鈴名下出租給文化大學做爲宿舍的房產,卻遭爆出土地使用分區不符規定,面對質疑,侯友宜多次迴應,民國86年位於華岡段2小段616地號屋舍爲太太家族財產,從規劃到興建使用階段,皆依法規辦理,到了民國100年才統租給文化大學,隔年臺北市議員及市府官員也有現勘並給予行政指導,一切依規定善盡管理責任,除了歷次公安申報合格市政府函覆的公文也表示合法,如果相關單位有疑慮他都願意配合辦理,6月30日更首次親上火線,但民進黨方面仍窮追猛打。

臺北市都發局6月底前往現勘後,依照文化大學6月29日的陳述函,7月3日公佈結果,認定大羣館爲「寄宿住宅」使用。由於其土地使用分區爲「特定住宅區(二)」,依法僅能做集合住宅,大羣館確定違規使用,需按「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於2個月內改善修正

羅智強批評,文大大羣館事件北市府一改過去20年的立場,這是一個違背慣例、違背法規的裁定。北市府稱「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校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 但大學宿舍是寄宿住宅,就不能是教育設施嗎?像是臺北市某大學長興宿舍的使用執照,是「教育設施(寄宿住宅)」,太子學舍的使用執照,則是「(附屬教育設施)寄宿住宅」,可見原本大學宿舍在北市府的認定中,就是「寄宿住宅作教育設施之用」,兩者完全不衝突

羅智強質疑,其他大學宿舍算是教育設施,但碰到文大宿舍就不一樣,這種遇到侯友宜就轉彎的行爲,只能說是柯文哲「聯蘇打侯」的投名狀。

羅智強進一步說明,該案不只與臺北市慣例不符,也違反了教育部與臺北市自己的法規,更重要的是,大羣館不能當宿舍,陽明山上就少了420個牀位,也就多了420位學生要在仰德大道通勤。去年柯文哲才說「過去30年那條路上死去多少文化大學的學生」,今天卻要逼得學生去通勤,這是一個醫生會做的事嗎?

面對文大宿舍案爭議不斷,侯友宜稍早指出會與文大解約,3日下午3點30分也將出面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