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道存又要關了 北檢通知4月上旬再入監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涉太電案被判刑3年入獄,2020年元旦才刑滿出監,孫另被控長期挪用基金會公款1.24億元,高院今年1月依公益侵佔罪判1年6月定讞。臺北地檢署22日發出傳票,通知孫在4月上旬報到入監。(本報資料照片)
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前董事長孫道存因涉太電案被判刑3年入獄,2020年元旦才刑滿出監,孫另被控長期挪用基金會公款1.24億元,高院今年1月依公益侵佔罪判1年6月定讞。臺北地檢署22日發出傳票,通知孫在4月上旬報到入監。
檢方表示,孫道存本案判刑1年6月確定,之前掏空案判3年,法院裁定應執行刑4年3月,因此他要再服刑1年3月,據瞭解,孫可能要再服刑7個半月,服刑過半,纔有再假釋機會。
71歲的孫道存因積欠貨物稅,連稅帶罰欠了1.2億元,差點遭法院裁定管收,他雖然及時還錢逃過一劫,但當時因掏空案纏身,無法自由調度基金,檢調懷疑資金來源,追查發現他竟挪用「太平洋網球發展基金會」、「孫法民文教基金會」資金。
檢方發現,孫道存涉及掏空案及逃漏稅捐行政裁罰案件,積欠鉅額稅款及罰鍰,遭投資人求償及強制執行,導致資金無法自由運用,他爲了週轉資金,自2012年6月起多次指示下屬,提領基金會公款挪爲己用,涉犯公益侵佔罪。
臺北地院認定,孫道存利用身爲兩個基金會董事長的身分,侵佔網球基金會3779萬元、孫法民基金會1億0160萬餘元,爲避免遭檢調查緝,或應付教育部年度審查,不時回補款項,掩飾犯行。
檢方指出,孫把兩基金會當成個人金庫,每次挪用10至100萬元不等金額,有時回補部分款項應付主管機關審查,共侵佔約1.24億,涉犯公益侵佔等罪。
孫2020年元旦刑滿出獄,當天又因侵佔案遭臺北地院羈押。去年3月依違反公益侵佔罪遭判刑1年6月。案經孫上訴,但孫在高院審理間撤回上訴,因此刑期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