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玥恆」建案部分地主抗爭 律師、整合人暗中策畫遭判刑

臺北地院

知名建商「連雲建設」去年推動危老重建「連雲玥恆」建案,因與部分地主發生糾紛,鬧上媒體版面,連雲建設指控整合人黃嫺靖、委任律師陳振瑋藉由「詐騙欺壓地主」等不實言論進行抗爭,向臺北地院提起自訴,雖然,黃、陳等人辯稱並無不法,但合議庭審理後認爲,黃、陳2人嚴重毀損連雲建設的名譽、信用,依妨害信用罪判處黃、陳2人各有期徒刑10月、7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至於進行抗爭的7名地主,合議庭認爲,部分人無相關法律專業背景,誤信黃嫺靖及陳振瑋所言論,沒有妨害信用、加重誹謗罪犯意,判決無罪。

連雲玥恆危老重建案位在臺北市東區精華地段,曾獲得2023年國家卓越建設獎,當初遭地主抗爭時,成爲社會關注焦點。

判決指出,連雲建設自2019年起在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整合18筆土地進行危老重建,去年3月推出「連雲玥恆」建案,整合人黃嫺靖爲爭取更多整建利益,委任律師陳振瑋策畫在建案周邊以不實內容抗議,嚴重毀損連雲建設的商譽及信用。

雖然,黃、陳等人辯稱並無不法。但合議庭認爲,連雲玥恆建案在選擇危老重建程序、容積獎勵、樓層數變更等三大方面,都是依據政府公告的法令辦理,也是建築師考量法規、結構等因素的專業判斷,且該建案因都市更新程序門檻較高,鑑於以往整合失敗,自始即依危老重建程序辦理,未違反法律或契約規定,沒有詐騙地主。

判決指出,都更及危老重建的相關法令修正均經政府公告,連雲建設不可能掩飾隱瞞;至於樓層數變更,連雲建設在地主說明會也確實向地主說明。黃嫺靖誣指連雲建設「詐欺欺壓地主」,顯屬不實;陳振瑋身爲執業律師,未調查事實就配合散佈不實言論,有誹謗及妨害信用的故意。

合議庭認定,黃、陳共謀策劃抗爭,讓少數地主誤信而參與;且2人犯後沒有悔意,也沒有賠償連雲建設,各判處黃、陳10月、7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本案可上訴。

對此,連雲團隊強調不怕走最難的路,秉持初心推動危老都更,以更高規格與品質興建連雲玥恆,這就是連雲建設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