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bay 好油」林裕紘自導自演恐嚇案 因3大理由遭檢方聲押

農業粉專「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訊後,遭檢方依僞造文書、恐嚇及誣告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記者黃仲明/攝影

農業粉專「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上月自爆全家皆遭網友恐嚇威脅,檢警追查發現疑似「自導自演」,而他的po文致歉讓案情大逆轉。林今晨返國隨即由桃園警方和刑事局帶往桃市刑大科偵隊通知到案並協助釐清,警詢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復訊,檢方訊後依涉嫌僞造私文書、恐嚇及誣告等罪向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表示,在臉書社羣網站經營「Lin Bay好油」粉絲專頁林姓版主涉嫌僞造文書等案件,經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指揮刑事局、桃園市警局偵辦,今晨在林返國後,以通知書請他到案說明,復訊後,認爲林涉嫌刑法第220條2項、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僞造私文書,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以及第305條恐嚇等罪嫌,有湮滅及勾串證人之虞,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康惠龍進一步說明,行使僞造私文書部分與許哲賓的理由相同,皆是使用「何可恩」這個假帳號;恐嚇的部分是指收到恐嚇文之後,雖然明知是造假恐嚇自己,但恐嚇文中另還提及林的太太及小孩,讓不知情的妻小心生畏懼;誣告則因未指定犯人,使用「何可恩」這個僞造、變造犯罪證據,開始刑事訴訟程序。

桃園地院法官稍晚將開羈押庭,決定林裕紘是否羈押。

農業粉專「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訊後,遭檢方依僞造文書、恐嚇及誣告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記者陳恩惠/攝影

農業粉專「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紘訊後,遭檢方依僞造文書、恐嚇及誣告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記者陳恩惠/攝影

桃園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康惠龍說明羈押好油版主林裕紘的理由。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