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盜伐案件層出不窮 監察院糾正行政院
扁柏常是山老鼠盜伐的目標。(本報)
監察院今(9)日指出,監委浦忠成、田秋堇調查「國有林盜伐案」,發現近10餘年經查獲者共計2831件,市價近新臺幣12億元,然非法交易實則難以計數,且盜伐案件仍層出不窮。長期以來行政院漠視盜伐亂象,任令各機關各自爲政、各行其是,未盡統合之能,提案糾正行政院。
負責查案監委指出,盜伐林木案件長期存在,時有案件舉發破獲,但相關主管機關並未建立有效防堵機制,始終有幕後金主以山區珍貴林木爲生財標的,於第一線竊取國家資源,甚於近年間盜伐犯罪型態演變爲盜伐集團、原鄉青年與失聯外籍移工涉案,致山林秩序崩壞、衍生國安危機,凸顯我國土保育及盜伐防治,已非單一林政問題。
監委表示,行政院明知森林範圍廣大,卻僅配置847名森林護管人員,每人平均巡護面積近2000公頃;110年度及111年度由農委會撥付保七總隊辦理林務與野保案件經費幅度高達226%、125%,農委會對森警也並無實質調度權。此外,盜伐集團手法、分工、裝備等皆不斷精進,相較森林警察於現行警政規制,特殊性及專業性未受重視,長期以來,不利優良森警的培植與傳承。
監委表示,按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原住民地區進用相關人員比率應有1/3以上,但森林護管員,於「原住民地區」巡護山林,卻以「各林管處本部所在地」認定採「非原住民地區」的進用比率嚴重忽視原住民護管員在地守護之重要性,違反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意旨。
監委認爲,近年來移工涉犯森林法判決確定有罪人數逐年攀升,非本國籍比率近10年來已成長15倍,至110年已達14.61%,足釀國安破口,而原住民參與犯罪比率屢創新高,於109年創新高達31%,相關主管機關都束手無策,另盜伐案獲取暴利卻量刑過輕,市場贓木處處可見。
監委浦忠成、田秋堇表示,以上皆爲行政院長久以來漠視盜伐亂象,未察國家社會整體利益長期蒙受實質損害,我國土保育及盜伐防治,已非單一林政問題。行政院任令有關機關各自爲政、各行其是,未盡統合之能,難辭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