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傑涉議長賄選案7月遭槍殺 高分院:公訴不受理

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殺案,迄今案情陷入膠着,然而,他被控涉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一審被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二審後,林士傑遭槍殺身亡,臺南高分院指出,檢方5月29日上訴,林士傑7月8日死亡,原審未及審酌,原判決關於林士傑部分撤銷,林士傑公訴不受理。

臺南議長賄選案,正副議長邱莉莉、林志展等10人一審均判無罪,檢方上訴二審審理中。其中,被告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林士傑、議員李文俊友人黃怡萍共同妨害方一峰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部分,林士傑不幸身亡,依法諭知公訴不受理以外,其他被告均另行審結。

檢方起訴書指出,郭再欽、邱莉莉、林志展因日前透由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對方一峰爲行求賄賂未果,且方一峰於2022年12月22日上午在李文俊辦公室內再度提及楊志強行求賄賂一事,在場黃怡萍則遭議員林燕祝當場質疑「拿什麼東西」給方一峰,懷疑黃怡萍爲中間人。

由郭再欽代表邱莉莉、林志展,同日下午3時許,與林士傑搭乘陳姓司機休旅車至黃怡萍住處,先談論方一峰提及遭郭再欽委託楊志強行求賄賂及林燕祝提及黃怡萍「拿東西」給方一峰一事,再由郭再欽指示黃怡萍、林士傑一同去找方一峰,郭再欽則待在黃怡萍住處等待。

黃女同日下午5時許聯繫方,方誤以爲黃女是受李文俊委託聯繫他至西港慶安宮會面,不疑有他同意赴約,黃女、林則搭乘陳駕駛休旅車前往慶安宮旁等待,方見黃女在車外,坐上副駕駛座後方位置,而坐在駕駛座後方位置林對方以兇惡口吻恫稱「議員,25日你有2個選擇,1個是不要出席,1個是投自己,總之就是不可以投給郭信良」等語,致方心生畏懼。

語畢,林則對黃女表示「你們兩個要說什麼自己去講」,黃女與方下車至車後方交談,黃女表示「議座你怎麼把我供出來,你跟別人說東西是我拿給你們的」,方反問「你拿什麼東西給我?」黃女說「如果你說你沒拿,就是我吃了,且聽(蔡)淑惠和(林)燕祝說你從我那邊拿東西」,方回覆「你拿什麼東西給我,你什麼時候在什麼地點拿什麼東西給我,你要跟我講呀!」黃則無法回答,林在車上表示「好啦!好啦!他自己會考慮清楚」,黃女立即上車離去。

內心恐懼方立即電聯配偶、家人離開住家至別處居住,防止家人遭擄走,方則自當日起至同年12月25日正副議長投票日間,均住宿市議會,方並於22日當天報警並製作筆錄,方於議長票投郭信良而恐嚇妨害投票未遂。

臺南高分院指出,檢方5月29日上訴,林士傑7月8日死亡,原審未及審酌,原判決關於林士傑部分撤銷,林士傑公訴不受理。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