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等官員涉貪案 地院今開庭

宜蘭縣長林姿妙等官員涉貪案,今宜蘭地方法院再開準備程序庭,圖爲去年開庭後林姿妙舉行記者會澄清遭控內容照片。(本報資料照片)

檢廉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等官員涉貪案,林姿妙等人被依貪污等罪起訴,今天(13日)宜蘭地方法院再開準備程序庭,上次開庭是去年10月31日,當時15名被告有13人拒認罪,今天開庭也是林姿妙連任縣長後首次召開。

檢廉是在去年2月大動作調查,全案爲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陳正勳尋求1558地號免徵土增稅,向林姿妙尋求協助,林聯繫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協助;檢廉也查出前縣議員劉石純等人持有的98地號土地,讓林姿妙作爲選舉時的競選總部,認爲其間涉有不法。

林姿妙遭控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行爲收取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僞造文書、洗錢共4罪,但去年開庭時,林姿妙全盤否認。適逢選舉年,林姿妙雖受官司之累,但仍以11萬9421票、50.76%得票率獲得連任。

今天雖然是準備程序庭,後續還有審判程序、言詞辯論等流程,距離地院判決日仍有段時日,但也備受外界關注,地院開放民衆旁聽報名,上週已因報名額滿截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