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崎掩埋場設活動斷層 環團要求設自然地景

南社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表示,掩埋場面積中有81.2%爲地質敏感區,做爲掩埋場將嚴重破壞水土保持計劃。(王思慧攝)

臺南市代理市長李孟諺卸任前,覈准龍崎掩埋場水保施工許可證,引發環團民意反彈。環團今(10)開記者會,指出該地號登陸面積96.5%,卻有81.2%爲敏感區,但主管機關審查不謹慎,若興建掩埋場,除了會破壞地形地貌水土,二仁溪污染風險很高,要求政府重新檢討該案。

臺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召集人黃煥彰表示,龍崎掩埋場計劃面積41.2公頃土地中,有25.2公頃土地在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和環境敏感區,也就是說,在龍崎掩埋場全部使用面積中,約有61%座落在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

黃煥彰說,以該地號登錄面積來看,有23.8969公頃,其中用於掩埋場的部份23.0543公頃,而佔該地號土地面積的96.5%,根據地質查詢結果顯示,該地號用作掩埋場面積中,81.2%爲地質敏感區,這麼高比例地質敏感區做爲掩埋場,將嚴重破壞地形地貌。

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龍崎掩埋場預定地被許多活動斷層包圍,其中就有龍船斷層切過,地質不穩定,且有很多稀有動物棲息和景觀,但政府卻隨便做地質調查,要求農委會和臺南市政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84條,緊急指定龍崎爲暫定自然地景

臺灣大學地質系教授文山說明,龍船斷層兩側地表快速變動,尤其斷層西側龍崎廢棄物掩埋場廠址範圍每年垂直變動速率從0.5公分至2.5公分變動,達2公分差異,快速變形範圍東西寬度約1公里,10年內就會造成20公分垂直變動差異,一定會造成龍崎廢棄物掩埋場結構體(東西長度約300公尺)的變形與破壞,導致掩埋場廢水滲出,造成二仁溪全面污染。

立委王定宇則痛批,該案「打死都不同意」,呼籲曾經手該案的行政院長賴清德和臺南市長黃偉哲,要正視該案。

農委會表示,依據文資法84條,有2種狀況可暫定自然地景,第一個是在緊急狀況下,依據暫定古蹟條件辦法中,如風災水災、有立即重大危險、建築物面臨拆除和工程施工進行者;另一個是,若已進入自然地景審議也可以暫定,而審議程序則要由地方政府發起外,地方和個人團體也可主動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