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來臺買臺股基金 金管會拍案通過!
▲金管會通過陸客來臺投資,第一階段先開放投資基金、ETF。(圖/資料照)
金管會15日宣佈,通過臺股揚升方案2.0,第一階段主要開放投資基金、ETF,個股部分仍在研議中,而這次揚升方案進階版中,主要規劃四項措施,其中一項就是開放陸客(自然人)、在臺灣的大陸企業,以及未入境的大陸投資人,可來臺投資基金、期貨。
金管會指出,爲了強化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擬開放陸客、在臺陸企以及未入境的其他大陸投資人,可來臺投資標的;在相關額度限制部分,新臺幣計價的基金(含ETF),陸客與在臺陸企QDII共用現行5億美元額度;未入境的其他大陸地區投資人,則不得投資;由於目前QDII法人已用掉2.6億美元,僅剩2.4億美元可動用。
此外,在非純臺股基金中,屬外幣級別且投資臺股比重達30%以上,另給5億美元額度;投資臺股比重未達30%的基金及外幣債券,視爲「外幣基金」,則不受額度控管。
臺股揚升方案進階版的四項措施中,除開放陸客來臺投資外,第二項爲開放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之款項借貸業務,即民衆可拿手上的股票、債券、基金和櫃買平臺的黃金,向券商抵押借錢,而非拋售臺股;第三項是放寬股權募資平臺業務範圍,新增天使投資人(包括專業投資機構、創投及高淨值投資法人),募資金額從1500億元放寬到3000億元,且個別投資沒有設限,上述三項措施,在2016年1月31日實施;第四項爲擴大當衝交易標的範圍,從目前可發行權證400檔股票,放寬到1434檔可做信用交易的股票,此項2016年2月1日起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