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妻嫌夫太臭不想做!他無性5年崩潰提離 結局神逆轉

一位人夫不滿陸配妻子臺後對他疏遠,憤而提離婚。(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對夫妻結婚5年,丈夫不滿妻子多次嫌棄他體味太重拒絕行房,他難忍明明有娶妻兩人相處卻如同「分租房客」,甚至妻子爲了避開他,選擇與他作息時間完全相反的工作,人夫怒提起離婚訴訟法院經審後,卻因一關鍵理由大逆轉情勢,判人夫敗訴。

據判決書指出,丈夫小林化名)與陸配妻小恩(化名)於2014年結婚。小林向法院主張,兩人在結婚初期時,他就發現小恩隱瞞離婚育有2子女身分,更嫌棄他身上的「體味太重」不願發生關係,小恩甚至出言嗆說「付錢就跟你做」,兩人好不容易躺在同張牀上,小恩因臭味關係故意頭腳相反方向睡覺,並要求門窗都需敞開。

小林再控訴,他因心智能力障礙狀態停留在小學生,在日常生活溝通上,他因中文能力不佳,平時多用臺語與妻子溝通,但妻子卻無意爲了維持婚姻生活而學習臺語。甚至懷疑小恩是爲了來臺賺錢才答應結婚,怒控婚後小恩選擇與他作息相反的工作,就是爲了能減少兩人相遇的時間。

面對丈夫的指控,小恩則回擊,是丈夫拒絕和她同居,她在2018年間就曾向法院聲請履行同居,法院裁準後,丈夫立刻提抗告遭駁回。而法院判定勝訴後她多次嘗試與小林同居都遭拒,且小林當初提起抗告的理由與離婚訴訟的主張相同,實屬無效。小恩也強調,她自大陸嫁來臺灣,對於婚姻維持相當用心,否認小林所提出的控訴。

基隆地院審理後判定,在履行同居這件事上,小林拒絕讓小恩同住,讓她無處可歸也無法回覆正常夫妻生活,再加上小林的指控皆無證據,判定在這段失敗的婚姻上,小林須負起較重的責任,判其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