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得過“金牌”也曾被“記過”

江南礦路學堂魯迅讀書處 礦路學堂總辦俞明震

◎蕭振鳴

(北京魯迅博物館研究員)

魯迅初入南京學堂時是學堂中年齡最小的學生,但他聰穎過人,課後從不復習功課,整天讀小說,且過目不忘,《紅樓夢》幾乎能背誦。考試時總是第一個交卷,而成績也總是名列前茅。學堂每星期作文一次,凡得第一名的賞銀牌一個,每月月考一次,凡第一名的也賞三等銀牌一個。四個三等銀牌換一個二等銀牌,四個二等銀牌換一個三等金牌。

魯迅在礦路學堂的學習成績很好,得到過不少銀質獎牌。學校爲鼓勵學生學習,規定得夠十個銀牌可換一枚五錢重的金牌。同學中只有魯迅獲得過金牌。這有點像現在的學生學習優秀便能得到小紅旗或獎狀一樣。魯迅卻把這金牌變賣後,換了自己喜愛讀的書籍。他說:“金牌是可以用錢換的,要什麼樣子就可以買什麼樣子,再說金牌充其量只能表示當時我的學習成績,它不能證明我將來學習成績的好與壞,況且把金牌保存起來,它永遠只是一塊金牌,金牌再也變不出什麼其他的東西來。弄得不好,反會使人增加虛榮心,滋長傲氣,從此不再上進。而從書本里卻可以得到知識。”

魯迅在南京的學堂讀書的時候也曾因調皮而被“記過”。這是魯迅自己講的故事:“我在N的學堂做學生的時候,也曾經因這‘釗’字碰過幾個小釘子,但自然因爲我自己不‘安分’。一個新的職員到校了,勢派非常之大,學者似的,很傲然。可惜他不幸遇見了一個同學叫‘沈釗’的,就倒了楣,因爲他叫他‘沈鈞’,以表白自己的不識字。於是我們一見面就譏笑他,就叫他爲‘沈鈞’,並且由譏笑而至於相罵。兩天之內,我和十多個同學就迭連記了兩小過兩大過,再記一小過,就要開除了。但開除在我們那個學校裡並不算什麼大事件,大堂上還有軍令,可以將學生殺頭的。做那裡的校長這才威風呢——但那時的名目卻叫作‘總辦’的,資格又須是候補道。”魯迅上的是軍校,校長名爲“總辦”,他的權力是可以將犯大錯誤的學生殺頭,現在恐怕已沒有這麼大權力的校長了。魯迅被記兩大過又記一小過,離被開除也不遠了。

後來魯迅又專門考證過這個“釗”字。1925年時,某報把教育總長章士釗誤印爲“章士釘”,魯迅在一篇文章中寫道:“因此想起中國有幾個字,不但在白話文中,就是在文言文中也幾乎不用。其一是這誤印爲‘釘’的‘釗’字,還有一個是‘淦’字,大概只在人名裡還有留遺。我手頭沒有《說文解字》,釗字的解釋完全不記得了,淦則彷彿是船底漏水的意思。我們現在要敘述船漏水,無論用怎樣古奧的文章,大概總不至於說‘淦矣’了罷,所以除了印張國淦、孫嘉淦或新淦縣的新聞之外,這一粒鉛字簡直是廢物。”

接着魯迅又講述了一個小笑話:“曹錕做總統的時代(那時這樣寫法就要犯罪),要辦李大釗先生,國務會議席上一個閣員說:‘只要看他的名字,就知道不是一個安分的人。什麼名字不好取,他偏要叫李大劍?!’於是乎辦定了,因爲這位‘大劍’先生已經用名字自己證實,是‘大刀王五’一流人。”中華民國國會的閣員,“釗”“劍”不分也說明了他是一個沒有多少文化的軍閥。

供圖/蕭振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