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案 高虹安反被控誣告判刑10月

新竹市長高虹安誣告罪案21日被判10月徒刑,高虹安表示,深感遺憾,將提出上訴。(本報資料照片/陳育賢新竹傳真)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指新竹市長高虹安論文涉及侵權,遭高控告加重誹謗罪,獲不起訴確定後,陳向臺北地院提刑事自訴反控高誣告罪,北院認定,高的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確有大幅抄襲情事,她卻提起自訴,意圖使陳受刑事處分,涉有誣告罪故意,21日依誣告罪判刑10月。

北院合議庭認爲,經比對高的博士論文與期刊論文,可見期刊論文中的文字、圖表大篇幅、幾乎所有文字一字不漏,顯然已逾合理使用範圍,有抄襲的事實,但高女明知有抄襲情事,陳男發文所指抄襲一事爲真,但卻對陳提起刑事自訴,她虛構事實卻爲提告,具有誣告罪的直接故意。

合議庭指出,高對陳提告的動機,是把司法當成批評者噤聲工具,她犯後不思博士論文抄襲的情事,陳的指摘實屬有據,她涉犯誣告罪故意明確,加上她一概否認犯行,飾詞狡辯,未能正視所犯,犯後態度不佳,依誣告罪判刑10月,可上訴。

高虹安表示,當年提告陳時奮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於2021年已啓動內部調查並回復「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經法院採爲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她本人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她對判決深感遺憾,稱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