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福助4/24若未現身 將通緝至2030年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因炒股等案遭判刑4年定讞的前立委羅福助,24日必須向臺北地檢署報到發監,但他檢警迄今無法掌握其行蹤,也未向檢方聲請暫緩執行;屆時若未現身且傳拘不到,檢方將依法發佈通緝至2030年12月。

臺北地檢署已發出傳票,通知羅福助4月24日上午到案發監執行;羅明天應到北檢第二辦公室向執行科檢察官報到,經人別訊問後送往臺北監獄服刑。不過,他的行蹤成謎,羅的兒子、立委羅明才(下圖)也表示也聯繫不到父親,「無可奉告。」

羅福助委任律師莊秀銘日前表示,羅曾在4月3日向檢方遞狀表示「已收到發監通知」,但因爲心情不佳,不想對外聯繫。據透露,檢方爲預防羅福助逃到對岸,4月中旬已向中國大陸請求,若見其行蹤應立即安置並遣返歸案;但目前未獲大陸通報羅有入境或留置等訊息

由於檢方目前未掌握具體事證足認羅有逃亡之虞,因此尚未開出拘票指揮警調單位逕行拘提;但羅明天若未到案,將開拘票交由司法警察執行拘提,若傳拘不到再發布通緝,依他的犯罪刑度計算,通緝時效將至203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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