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休假制度 激盪消費“春水”

原標題:落實休假制度 激盪消費“春水”

“嚴格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加強對各單位休息休假制度執行情況的常態化監督”“鼓勵帶薪年休假與小長假連休,實現彈性錯峰休假”“不得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關於保障休息休假權益的內容備受關注。

當前,在一些用人單位的職場環境中,“加班文化”“有假難休”等問題客觀存在。若休假制度落實不到位,不僅容易導致勞動者身心健康問題、無法保證工作效率,還會抑制消費潛力的釋放。如果勞動者困於“兩點一線”的循環,甚至產生“休假羞恥”“休假焦慮”,又如何有時間、有心情出門體驗精彩生活呢?

如今,有關部門重申保障休息休假權益,正是聚焦“不敢休、不能休”的社會痛點,讓勞動者更有底氣休假、享受生活,實現全面發展。同時,這也能夠在消費領域“激盪一池春水”,爲擴大內需帶來新的可能。

近年來,無論是“文博熱”“冰雪熱”,還是縣域遊的“出圈”,都折射出假日經濟所蘊含的巨大消費動能。人們利用休閒時光遊覽大好河山、體驗傳統民俗、欣賞非遺技藝,不僅是花錢買東西,更是爲了多維度提升精神生活的品質。假期經濟欣欣向榮,推動的是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環。

在《方案》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也被置於“保障休息休假權益”一項中。在成年人的休假權利獲得保障、中小學生享受春秋假的情況下,以家庭爲單位的假期安排將有更多“擇時”空間。如此,既有利於消除“孩子放假無人陪伴”等家長常見的煩惱,也可促進解決遊客在法定節假日扎堆出行、假期消費波動大等問題。

當然,在落實休假制度的同時,讓老百姓有錢消費、有消費的慾望,是暢通假期經濟良性循環的基礎和前提。就此而言,還需打好“城鄉居民增收促進”“消費能力保障支持”“服務消費提質惠民”“消費環境改善提升”等行動的組合拳,讓老百姓的錢包更充盈,讓消費環境更友好,讓消費品質更可靠。(任冠青)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