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不起房 年輕癌友恐死無居所

40歲凱西是少數有經濟能力的癌友,這個月纔剛完成人生第一次騎乘自行車環島之旅。(圖:凱西提供)

臺灣在少子化、高齡化雙衝擊下,「膝下無子」者將越來越多,當年輕一代越來越多人買不起房,只能租屋在外時房東會允許房客在家中死亡嗎?年輕一代癌友臨終醫療面臨「2低1少」,低薪、低存款、少保險,以及「死無居所」的新困境。

「上一輩有自己的房子,年輕人買不起房,生病了要住哪?」38歲鼻咽癌末期的「五中」,媽媽癌症過世後,一個人在外租屋,沒有家人能照顧她,在房東暗示「房子還要租出去」下,不好找房東麻煩,只好每天燒5000元住進醫院的安寧病房,加上每個月10萬的藥費,龐大的醫藥費早燒光存款,靠罹癌的保險金支撐。

40歲的凱西,結婚第三年時乳癌第一期,約三年半轉移至肝臟爲第四期,先生陪病期間的摩擦,她認爲已無法彼此相伴選擇離婚,顧慮年老的父母無法負荷操勞照顧病患,向房東隱藏罹癌第四期才租到房子。

原本擔任設計師的凱西,由於學生時代就開始保險,生病離職後,一個月要價7~8萬的自費藥物都由保險負擔,如今也須開始兼差,她開玩笑說,「好在是乳癌,有朋友罹肺癌,一個月藥價24萬,哪吃的起?」

臺灣年輕病友協會理事劉桓睿表示,超高齡社會下,年輕人將面對無人照顧、沒有臨終最後場所、還有「低薪、低存款、少保險」困境。本該是家中經濟支柱的青壯年族羣,罹癌後不但沒收入,加上低薪時代,出社會工作十年往往存不到100萬元,醫療保險也買的不多,萬一上有老、下有小,等於全家倒。

劉桓睿建議,年輕人用藥應接軌國際,健保應放寬給付條件,以HER2乳癌爲例,需淋巴嚴重感染纔會給付,否則只能自費,但相較於年紀越大的人,一生病就很嚴重,年輕人則會較輕微,「許多個案因吃不起藥,乾脆等疾病惡化,令人難過」。他表示,越年輕越容易痊癒,不該讓年輕世代空等癌症惡化纔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