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論》:辯證法和詭辯術的區別?
一個常見的誤區——認爲辯證法是一種詭辯術。
詭辯術的目的是辯論,而辯證法的目的是創造現實。辯證法從來不是爲辯論而生,而且不管什麼樣的辯論,都是很難說服當事人的。
科學這樣的東西,都不能說服那些極聰明的當事人。同樣,辯證法,也無法說服當事人。如果辯證法能說服當事人,那麼毛主席也就不會幾落幾起了,
說服人,更多靠的是反面教員(南牆),而不是正面教員。是用於爭取那些沒有形成觀點的人,而不是爭取那些已經形成固有觀點的人——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最好的結果就是爭取對方的中立、爭取其不反對。
辯證法的原理是——一切依時間、地點和條件而轉移。也即當條件發生變化之後,
1、原來不成立的東西,變得成立了。
2、也有可能,原來成立的東西,變得不成立了。
根本的不在於成立和不成立,根本的在於找出背後的條件。如果爲了使它成立——那麼就去實現這些條件。如果爲了使它不成立——那麼就去實現它不成立的條件、破壞它成立的那此條件。
它不是讓人相信,而是讓人去創造相應的條件。
一切的東西,都有它成立的範圍和條件,同樣,一切的東西,都有它不成立的範圍和條件。無論辯證法還是詭辯術,都是對這一原理的應用。但兩者的區別一如北冥神功和化功大法的區別。
1、前者,是化對方的內力(條件和範圍)爲己用。
2、後者,只是化去對方的內力(證明對方的觀點錯誤),而自己並不能使用。
塞翁失馬(這如果用於辯論,就會被人認爲是詭辯了),講的是福和禍在不同條件下的轉化,講的是東西的不是一成不變、不是靜止的,而是講事物在一定條件下向反面轉化。
當然,在轉化的過程中,不是同一組正反面,是會轉移到子正反面的,比如,失敗轉化到反面——勝利,然後勝利再轉化到子正反面——小勝利到大勝利。——這就是發展。
這是不同正反面間的轉化。
這種轉化,是需要條件的——不同的條件,就會走向不同的正反面。
重心和強調,是落在條件和範圍上,而不是觀點上。
即使牛頓三定律,也有它成立的範圍,而在某些條件下,它並不成立。只是成立範圍大和小的區別。
在對應的範圍上,使用對應的觀點,並在這個範圍上,並使自己的行動符合這樣的觀點的結果。
而這種找條件,也即段永平說的邏輯推理能力。而在毛選上,我們可以到處看到毛主席列出的一個任務、一個事情要實現的條件一、條件二、條件三、條件四、條件五,……
這在辯證法上,是對和錯的正反面的應用,也即要置事情任務於正確的一面,而不是置其於錯誤的一面。——只有假設它是正確的,然後才能把它做正確。
也即段永平說的——做對的事情,把事情做對——而假設事情是對的,然後找出事情是對的成立的條件和範圍——這是把事情做對的前提必要條件——然後實現這些條件,在這個範圍內活動——於是事情就是對的了,這個能實現的範圍和條件——也即是能力圈——也即各人的能力圈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