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幫外送員投保第三責任險 勞動部要求限期改善

勞動部日前發佈「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要求平臺業者應爲外送員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規劃11月1日施行。(報系資料照)

據臺北市政府統計,今年前三季外送員涉入1545件交通事故,除了造成720名外送員傷亡外,更額外造成469人傷亡,勞動部日前發佈「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要求平臺業者應爲外送員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規劃11月1日施行,未料平臺業者以未有合適商品爲由,仍未爲外送員投保,職安署已要求平臺業者在3個月內限期改善。

依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規範,外送業者應爲外送員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要保額爲每人傷害200萬、每一意外事故400萬,考量保險商品上市需一定時間申請覈准,因此緩衝自11月1日施行。

但卻傳出因保險業者仍未開發出「碎片式保單」(僅有在執行職務時生效),因此平臺業者仍無從投保,「當初平臺業者有承諾要爲外送員投保第三責任險」,勞動部職安署副署長朱金龍表示,由於商品的開發仍有部分細節待討論,就待商品上市後就會督促業者完成投保。

朱金龍說,如果在此段時間外送員與他人發生事故,涉及理賠、損害賠償等爭議時,會請平臺依企業社會等高標準要求負起應有責任。

違反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可依職安法開罰3萬元至30萬元,且該條不用限期改善即可開罰,朱金龍指出,若違反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的確可依職安法開罰3萬元至30萬元,但目前爲無商品可投保,且依內部的裁量基準可要求限期改善。

朱金龍強調,平臺業者與勞動部達成共識,但目前爲保險商品開發等問題,會盡量促成此事。

全國外送產業工會不滿指出,目前已有部分平臺全面幫外送員投保市售第三責任險附加營業機車條款,但2大平臺嫌貴不願意投保市售方案,堅持以臺灣沒有的碎片化保單,不符合臺灣現行法律規定的國外責任險方案硬要逼迫外送員接受,導致產險公會難配合設計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