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警長:孫安佐精神可能有問題 「律師現在出面太遲了」曝內幕

記者潘慧中/綜合報導

孫安佐(An Tso Sun)案件延燒9天,上達比(Upper Darby)警局日前將他的電腦、iPad與手機,轉由美國國土安全部分析,一切仍在調查中。警長伍德(Michael Chitwood)除了認爲,孫的精神狀態可能有問題,他也透露經檢察官調查後,對方很可能再被加上非法擁有槍枝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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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孫鵬狄鶯已經到美國處理。(圖/翻攝自狄鶯臉書)

奇伍德向TVBS美國特派員倪嘉徽表示,警方到孫安佐的學校扣押不少3C產品做爲物證,轉交國土安全部後,不清楚要多久的判讀時間,「因爲國土安全部手上事情很多,這件案子未必優先。」此外,他認爲對於辯方律師來說,認罪協商會的確是最快的管道,「像孫安佐這種留學生住Home媽的狀況,美國當局根本沒有監管。」

對於日前傳出Home媽轉證人一事,奇伍德澄清從未這樣說過,還原當時的語句是,「爲什麼Home媽還沒被捕?可能是想讓她做污點證人。」他表示這方面是檢察官的權責,檢察官沒有義務來跟他說明此事,因此他也沒有這方面的訊息

▲警長奇伍德。(圖/翻攝自CBS Philly)

被問到如果檢察官握有許多證據,是否還需要Home媽當證人時,奇伍德表示是需要的,畢竟槍枝等物品都是女方藏的,「雖然她了不起被以毀損證物這不太嚴重的罪名起訴,但是她的律師執照可能因此被吊銷,也會上地方報紙頭版,所以Home媽會願意配合轉爲污點證人。」

▲警長認爲孫安佐律師現在纔要出面太遲了。(圖/翻攝自東森新聞、SKA Law Group)

至於孫安佐律師原本打算開記者會一事,奇伍德認爲,律師羣現在纔要出面做傷害控管,實在太遲了,接着他笑着說,「而且有誰會在星期五舉行記者會?如果是消息,我只在星期一、星期二開記者會,如果是壞消息,我就星期五下午宣佈。」

倪嘉徽臉書全文

昨天台灣媒體報導說,警長奇伍德指出,孫安佐的Home媽Hibbert轉爲污點證人,消息傳出時,已經是下班時間,要找誰證實這消息呢?

先發email給警長跟檢察官辦公室,再跑警局碰運氣,警長已下班,問員警能不能幫忙聯絡鐵面員警說警長私人時間不希望被打擾,明天請早。一同前去的同業繼續說,拜託你幫忙連絡看看,這是很「緊急」的事!鐵面員警說,請定義緊急,是關乎生死嗎?我馬上回沒有,鐵面員警再說,那就明天早上八點半再來吧!或者先打電話也可以。

我的習慣,我會問問看、試試看,反正問問、試試又不花錢,但我不盧,態度夠真誠,只要可以人家自然願意幫忙,不然跪下來求也沒用。

知道晚上不可能獲得確認訊息,就跟臺北同事說,我真的沒辦法確認這個消息,我無法阻止臺北引用這個訊息,但是在我無法確認前,不建議你們「引用」。

早上八點半,打電話給警長秘書,提出兩個需求,一個是約警長下午訪問,一個是請警長回我電話,到了中午遲遲沒收到回覆,再打電話詢問,警長秘書說他今天會議很多,無法排出時間見我,電話的話要看有沒有空檔。我再提出新的需求說,請幫我看看明天警長有沒有時間見我,秘書說會再跟警長確認。

一直等不到電話,下午四點多決定,直接到警局去問秘書明天的時間,結果員警開門請我進去,咦~是警長!我真的是喜出望外,當下決定就是單純聊聊不錄影

一坐下來,我直接跟警長說其實我是想跟他確認一個訊息,就是有報導說,他說Home媽已經轉證人,是這樣嗎?警長說,他沒這麼說,他只是說「爲什麼Home媽還沒被捕?可能是想讓她做污點證人」,我再問警長一次,所以你並沒有說、你也不知道,她是否已轉爲證人,警長說「沒錯!這是檢察官的權責,他們不會來跟我說這個,我也沒有這方面訊息」。

後來我跟警長開始聊天,我問他爲什麼想當警察,我問他54年服務經驗中有沒有過生死一瞬間的時候,我跟他說臺灣警察的用槍規則,我也問了他對美國槍枝氾濫看法。他跟我說他會去公立學校故事給小一小二生聽,提醒社羣網站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他們應徵人第一件事是查看社羣網站),跟我說他槍法不準,每年總在考試前纔去惡補,曾在重案組6年不配槍,也說了之前在緬因波特蘭當警長的故事,還給我看了他的書Tough Cop。

中間想到孫安佐案相關,我提出來問他。我說,如果檢察官有很多證據,是不是就不需要Home媽當證人?他說還是需要,因爲東西是她藏的,雖然她了不起被以毀損證物這不太嚴重的罪名起訴,但是她的律師執照可能因此被吊銷、也會上地方報紙頭版,所以Home媽會願意配合轉爲污點證人。

警長再次說,他覺得孫安佐精神狀態可能有問題。透露孫安佐網路上搜尋資料,有很多是查找中文的。警方昨天再回學校扣押學校電腦爲物證。交給國土安全部的3C產品,不知道需要多少時間判讀,因爲國土安全部手上事情很多,這件案子未必優先。雖然目前孫安佐仍然只有被起訴一條罪名,但檢察官調查後,還是可能再加像是非法擁有槍枝的罪名,所以對於辯方律師來說,認罪協商會是最快的管道。他認爲像孫安佐這種留學生住Home媽的狀況,美國當局根本沒有監管。

要不是孫安佐的案子,我也沒機會跟這位警長聊天,他說美國警界一般不喜歡跟媒體打交道,但他主張維持透明transparency,因爲你什麼都不說,媒體還是會找到管道,那還不如一開始就把你想傳達的訊息傳出去。

最後,他也被告知孫安佐律師將要見媒體,警長說,我沒有看臺灣的報導,但我想你們一直在這邊,代表臺灣有很多相關報導,他們現在纔要出面做傷害控管已經太遲,接着他笑着說,而且有誰會在星期五舉行記者會?如果是好消息,我只在星期一、星期二開記者會,如果是壞消息,我就星期五下午宣佈。

54年經驗的老警長,精的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