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渡假村仲裁結果出爐 東縣府6.29億元買回

美麗渡假村仲裁結果出爐。(莊哲權攝)

延宕13年的臺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仲裁結果出爐,裁定臺東縣政府新臺幣6.29億元買回。

臺東杉原海邊美麗灣渡假村,民國94年底動工、96年主體建築完工。不過環保團體陸續提出「建照和執照無效」、「環評無效」訴訟,建照和執照部分業者勝訴,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105年3月底判決「撤銷環評結論」定讞。

由於營運遙遙無期,業者於107年8月間提出仲裁,要求終止契約,並向臺東縣政府求償損害賠償12億1922萬元。仲裁結果今天出爐,裁定臺東縣政府以6.29億元買回。(編輯孫承武)10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