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府卸下美麗灣招牌 宣示重回杉原灣
美麗灣仲裁結果出爐後, 臺東縣政府26日派員拆下招牌。(臺東縣政府提供/莊哲權臺東傳真)
臺東縣政府與美麗灣公司仲裁結果出爐,縣府在取得業者的同意下,26日由縣長饒慶鈴率領相關人員,拆下「美麗灣渡假村」的招牌,宣示「美麗灣」時代已終結,重新回到杉原灣,杉原海水浴場也可望在明年夏天啓用。
爭議13年的臺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仲裁庭裁定臺東縣政府以新臺幣6.29億元買回,縣長饒慶鈴表示,縣府對於仲裁結果予以尊重。並在26日上午派員拆下美麗灣招牌
饒慶鈴說,這次優先卸下美麗灣的招牌,代表這棟建物將由臺東縣政府100%持有,是屬於所有縣民的資產。爾後主建物的使用方式,將向各方請益,綜合縣民、部落、地方代表、學者、環保專家及文史工作者的意見,在合法、合理及合情下做最妥適的安排。
至於後續整個杉原灣的整體利用,除了儘速依規定辦理點交作業外,縣府將優先整理沙灘環境,預計在明年夏天即能開放海水浴場使用,提供縣民及遊客安全戲水空間,後續也將規畫搭配熱氣球、最美星空等活動,重新活絡杉原灣,吸引遊客,創造在地及部落經濟效益。
臺東縣政府表示,在拆下美麗灣招牌之前,已經與美麗灣公司溝通過,並取得業者同意,目前已開始進行點交,同時協商付款方式。